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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wh/2024-00026
发布机构: 经开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4-01-19
信息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文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体量快速增长,全国多个城市出现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导致既成建筑物被推倒重建的案例,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群众利益带来了恶劣影响。预拌商品混凝土作为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材料,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目前,我区在建工程体量大,年需混凝土方量多,长期向区内工程供货的混凝土企业达30多家,诸多企业供应商品混凝土质量参差不齐,给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为进一步从源头加强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结合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建筑材料登记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徐住建发〔202364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区实际,通过全面调查、座谈征求意见、实地摸排、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等一系列措施,本着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经研究制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计包含基本原则、管理要求、工作要求和其他4章节

(一)基本原则。明确实施年登记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实现汰劣留良,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二)管理要求。该部分共包含5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混凝土企业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充分考虑混凝土硬化的特殊性,对运输距离(时间)参照现行技术标准作了明确要求。此外,《意见》对建设单位的质量首要责任、五方责任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的终身责任、监理单位的管理责任,以及检测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强调,重申了质量管理终身制的重要性。

(三)工作要求。该部分包含4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规范管理;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同时要一并打击恶意竞争行为,力求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企业信用制管理,逐步规范区内混凝土市场,进而实现质量管理的目的,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四是对相关部门实施预拌混凝土企业登记管理过程中的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意见》取得实效。

(四)其他。该部分明确了《意见》实施的起始日期及有效期,同时全盘考虑,明确经开区管理范围内的市政、水利、交通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一并参照执行。

三、主要特点

(一)《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管理闭合链条,凸显源头管理重要性,通过对混凝土材料的管理,弥补预拌混凝土企业属地管理的短板,进一步确保实体质量,实现质量管理的可追溯性。

(二)《意见》对供货单位的基本条件作了强调,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行为,从质量管理的角度扭转先期部分企业不惜牺牲质量标准、不惜远距离运输成本、低价竞争求生存的不利局面,在区内逐步实现汰劣留良局面,全面守好工程结构安全红线不破,进而实现良性健康的高质量发展。

(三)从建筑结构主要承重材料的角度再次强调了“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提出联合执法的管理思路以及质量终身责任制不容小觑的管理要求,对各相关部门和属地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形成合力,力求多角度、全方位的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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