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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扬州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18 09:27来源:访问量:字体

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建扬州市委机关是民建扬州市委会处理日常党派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市委会工作正常运转的枢纽,也是市委会与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各方面联系桥梁。它担负着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民建中央、民建江苏省委、中共扬州市委及市政协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交流信息、提供调研咨询和后勤、服务等重要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贯彻执行民建中央、民建江苏省委和民建扬州市委关于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
2、参政议政: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调研组每年要完成多次组织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机关调研组和相关课题负责人共同参与调研,形成报告。
3、联系协调: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负责联系各基层组织、各专委会、各工委会、民建会员等。民建扬州市委现有会员1058人,基层组织58个,专门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3个,社会团体2个(民建茉莉艺术团、民建文昌书画院)。
4、沟通交流: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不定期与民建兄弟市委会和各兄弟党派进行沟通交流活动。
5、社会服务:民建扬州市委开展“春暖育苗、夏风送凉、秋高赏月、冬雪慰民”四季文化社会服务活动、“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等系列社会服务活动。
6、走访慰问: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每年慰问民建会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及遗孀。
7、协助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完成相关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组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实践活动。
民建市委会机关牵头,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开展活动,以专题讲座、座谈、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先进会员事迹报告会、基层组织工作交流会、组织会员赴爱国爱会基地参观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实践活动。
2、以服务扬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和成效。
2016年,民建扬州市委将围绕40个课题组织重点调研,紧紧围绕中共扬州市委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准确把握和判断当前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针对经济体制的改革,重点关注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点课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出力;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议。
3、围绕党政工作的中心,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进一步围绕“同心同行  共建和谐”主题,开展“春暖育苗、夏风送凉、秋高赏月、冬雪慰民”四季文化社会服务活动。继续做好“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以“造血式”帮扶为重点,拓展一些新的项目,扩大合作成效。加强与经信委、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更多的政策信息,争取更多的政府项目扶持资金及政策支持。加强省市联动,举办经济论坛和报告会,组织新入会的企业家会员培训班,增强履职守法意识,提高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
4、以新会员培训、骨干会员培训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民建自身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2016年民建扬州市委会机关将继续开展民建会章、会史、会的优良传统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会员思想素质。民建全市各级组织的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会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加强机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为会员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挥参政党作用服务的工作能力,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5、2016年6月25日是扬州民建地方组织成立60周年,本着“弘扬优良传统,彰显奋进历程,凝练民建精神,共创美好未来”的宗旨,坚持“热烈不乏内涵,隆重不失节俭”的原则,通过隆重、务实、特色、难忘的系列纪念活动,展示扬州民建的风采,激发全市民建会员爱会热情和增强会的凝聚力。
庆祝活动主要内容:出版《中国民主建国会扬州市级组织成立60周年系列纪念册》;召开扬州民建市级组织成立60周年纪念座谈会,并在纪念座谈会上表彰相关会员及基层组织;举办庆祝扬州民建市级组织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举办举办庆祝扬州民建市级组织成立60周年文艺演出。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民建扬州市委共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主委室、办公室和组宣处。其中主委室1人、办公室2人、组宣处1人,合计在编人员4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根据《2016年扬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说明》编制。根据往年预算、用款结余情况及当年工作安排进行测算分析。


第二部分 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1.73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1.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21.7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1.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21.7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等。其中会议费包含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参政议政工作推进会、调研课题研讨会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重要会议等,用于各种参政议政课题的调研。公务接待费包含接待民建上级组织来扬调研考察、外地民建来扬学习交流及课题调研、县市区会员参加市委会活动(会议)、赴乡镇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工作餐等。
2.教育(类)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举办新会员培训班、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及参加换届培训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其他培训工作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7.1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0.58万元。。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建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1.7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73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建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1.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7.15万元,占71.6%;
项目支出30.58万元,占25.1%;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万元,占3.3%;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7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35万元。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支出34.26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0.32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1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7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99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7.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1.7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7.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建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8%;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3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34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
民建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7.5万元。
民建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5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民建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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