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我市于2020年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现将《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85802628。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