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021761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处罚的行为 | 对破坏或者损坏供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再生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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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