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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先交保险费?苏州人社发布风险防范提示

【新闻来源:姑苏晚报】 【发布日期:2024-05-16】 【阅读次数:209】 【打印】

近日,苏州人社部门再次向劳动者发出求职风险及防范提示,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伙同他人在招聘网站上,冒用其他企业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面试”,并收取虚构的“工本费”“保险费”等费用,共计骗取400名求职者37万余元。陈某犯诈骗罪,被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例二:苏州佰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介活动,被依法立案调查。吴中区劳动监察机构联合公安部门查实,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介活动,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处罚,并依法予以关闭。

苏州人社部门提醒,求职应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合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职前应仔细阅读并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对于非全日制工作,可订立口头协议,并注意留存有关证据。

对有应聘意向的企业,求职者可通过第三方平台等核查其相关资质。如企业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被褥服装,或交费才能安排岗位的,求职者应果断拒绝。通过网络方式求职时,求职者应认真阅读告知事项,谨慎使用授权,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账户等信息。

求职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2333反映问题,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依规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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