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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无锡合源祥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11 17:13 | 来源: 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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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锡滨税限改〔2024〕04001号)。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办理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锡滨税限改〔2024〕0400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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