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沭阳县检察院组织4名涉醉驾人员到县南湖街道新南社区开展以“醉驾治理”为主题的结对共建日党员进社区暨法治宣讲公益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在检察官的带领下,4名涉醉驾人员现场以身说法,向来往群众发放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手册120余份,结合自身经历介绍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
人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到了自己跟前,往往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查到。但法网恢恢,我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下酒后开车,最终被查获。我现在认识到错误了,希望能通过参与社区法治公益活动,让身边的人都能以我为鉴,不要以身试法。
我也是一时昏了头,觉得距离近就自己开了,现在想想真是追悔莫及,为了一时方便,后面惹出这么多的麻烦,得不偿失!
他们的发言字字恳切,既是对别人的劝诫提醒,也有发自内心的悔悟。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施行以来,沭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不起诉标准,并制定《不起诉案件公益服务考察监督办法(试行)》,对于经审查认定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件,主动了解犯罪嫌疑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活动的意愿,联合公安、街道(社区)等单位创造参与公益服务条件,并将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情况作为作出相关处理的考量因素。既为一时犯错的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也通过现身说法,让更多的人从中了解醉酒驾驶的危害后果,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字:陆叶
编辑:何燕燕
审核:政治部
审签:李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