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检之星
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徐红静同志进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案管、侦监科、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多岗位实践和磨练,2021年7月调岗至第六检察部工作。
工作十年有余,她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忠诚和热爱,在忙碌而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先后多次获得滨湖区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四次被评定为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2021年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辅助先进个人。
一、勤学不倦,苦练内功提素能
对检察工作监督,不仅需要熟悉各业务条线的流程,还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徐红静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主动学习专业知识,钻研办案思路,注重提高自身能力。2023年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复习专业知识,参加全市案管业务竞赛,并获业务能手称号和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单项第一名。
二、扎实肯干,甘于平凡显担当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徐红静同志时刻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作为参照,修身养性,在工作中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把监督作为服务的引领,把服务作为监督的方式,高质效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2023年,她协助员额检察官评查案件193件,提出纠违线索20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90余份,均已督促整改反馈;在送案管理中细致审核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对外文书,发现文书质量问题后督促整改。
在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活动中,她始终保持工作细致入微,服务周到,用语得体温和,2023年负责组织、协调召开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活动各16场次,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娴熟的业务水平赢得了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赞誉和信任。
三、能动履职,砥砺前行守初心
徐红静同志立足“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在办理清洗剂系列诈骗案件过程中,她撰写了《当前清洗剂诈骗案件频发需引起重视》,分析了该类案件存在的原因,并就清洗剂诈骗案件的防范提出了实用的对策;她撰写了《无锡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况分析》被省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采用,并协助员额检察官制定民行案件评查指引。
2023年,撰写监管信息2篇,均被省院案管条线采用;参与撰写精品课程《民事检察案件评查要点》讲义,该课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