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影视部拟开展旅游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和精神文明建设测评工作用车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按最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第三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项目:旅游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和精神文明建设测评工作用车
2.预算最高控制价:轿车:半日租(4小时内)350元,全日租(8小时内)550元;商务车:半日租(4小时内)400元,全日租(8小时内)750元,超时费用均为50元/小时。
3.支付方式:每季度结算1次
二、报价人须知
1.参加报价的单位应遵循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投标资料包括:①报价表(按附件格式);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则另需提供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无犯罪声明;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不得缺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封装:投标材料需采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放入牛皮纸袋密封提交。
4.请参与投标单位给出相应最低报价,且此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中的最高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具体内容、要求及报价格式详附件。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9层区宣传影视部1909,收件人:林辉,联系电话18649769510。
6.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原则选择供应商。
7.本单位将对中标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发放中标通知书告知中标单位。
附件:报价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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