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抓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共促养老行业安全治理
——新吴区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4月11日,新吴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共同开展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民政卫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军英、区民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雅平、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大明、新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宏伟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养老机构代表参加活动。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子良主持。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于颖结合当前涉养老机构犯罪案件情况,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重要意义,详细解读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
区民政卫健局肖雅平副局长介绍了辖区内老年人口情况、养老机构整体运行情况及养老机构监管机制、老年人安全保障措施、从业人员招录管理、入院评估机制等监管工作情况,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强化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有效预防养老机构内犯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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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中,区检察院、区民政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养老机构代表围绕养老机构现状、突出问题,就如何在养老机构内保护老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提出意见建议,并展开讨论交流。
丁宏伟检察长向区民政卫健局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
一要坚持责任导向,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人员背景调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推进地区养老行业规范化,搭建互助协作的良性格局。
二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养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住养人员自护意识,提升监管主体的安全意识。
三要立足齐抓共管,多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定期梳理侵犯养老机构内被看护人人身权利案件情况,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
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和民生根本。下一步,新吴区检察院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共同筑牢养老“安全巢”。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阿碧
制版: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