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2023年度全市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毓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答记者问。
去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今年的1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机制,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我市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整合全市行政复议职能,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由78个缩减至7个,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行政复议案件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近三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复议案件2867件。当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着力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做好了充分准备。
一是申请受理渠道畅通贯通。建成市级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大厅,布局“多点”接收企业群众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全市8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企业密集的园区设立了行政复议联系点,开辟电话、邮寄申请等多种便捷通道。二是案件审理调查走深走实。创新审理方式,广泛运用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听取意见方式审理案件,全面了解争议由来和群众实质利益诉求。2021年以来,市本级召开听证会审理案件199件,对20余件涉及房屋征收、违法建设的案件进行了实地调查。三是复议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建立立案登记、案件审理、督办通报、信息反馈等配套制度,强化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质量审核把关,实行案件经办人员到政府领导“五级审签”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发挥高级智库和专家助手等“外脑”作用。四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应调尽调,实现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近三年来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率达到31.3%,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五是提高复议监督效能促进依法行政。近三年全市行政复议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286件,直接纠错率12%。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47份,落实行政复议通报、抄告制度。
一是提高行政复议认知认同。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活动,把行政复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二是深度落实便民利企措施。为群众申请和参与行政复议活动提供更多便利,妥善办理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三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及时完善行政复议立案登记,调整充实并高效运转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履行办案程序新规。四是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建设综合性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深化诉源治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效衔接机制。五是强化行政复议保障。实施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规范,推动保障基层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提高依法妥处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
拟稿:李庭苇
发布:李庭苇
审核:戴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