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晋涛自2019年从检以来,就扎根于重罪检察部门,协助办理案件并从事综合文稿工作。作为刑检新人,他始终秉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案件办理质效,深耕业务工作亮点,紧抓理论研究创新,以“我将无我、不负检察”的实干精神完成各项交办任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抗疫先进个人、综合文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办案质效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工作以来,黄晋涛协助办理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等案件350件,引导侦查183次,自行取证97次,纠正侦查、审判违法活动77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捕、错诉。在办理某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时,主动复勘现场,开展事故模拟,发现案发原因系死者违规下达操作指令。为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他启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经实地走访涉案企业、属地政府,召开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作出轻缓处理决定。积极探索危害生产安全类案办理经验,通过诉源治理解决行业痛点难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深度参与社会治理。2023年11月,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黄晋涛结合本职业务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普法宣传水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他积极贯彻“八号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发出全市首份安全生产“禁止令”,并对缓刑考验期内宣判对象的社区矫正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保障和强化刑罚实施效果。他撰写的《个性化矫正让禁止令真正成为“紧箍咒”》在《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头版刊登。通过案说检察、以案释法,有力地向社会公众宣传法治文化、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实践。黄晋涛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聚焦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企业刑事合规出罪机制、轻罪治理体系构建、刑事执行实质监督等,通过检察理论研究创新,着力强化高质效办案能力。他撰写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小微企业刑事合规可行性的困境与出路》获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优秀奖,《轻罪时代交通肇事犯罪刑罚轻缓化问题研究》入选第十七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优秀论文集,《涉企安全生产领域轻罪治理问题研究》入选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集,办案中形成的《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社区矫正协查监督与专项教育》等6篇情况反映均获重视并转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推动区域治理深化发展,不断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黄晋涛
获奖感言: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我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忠诚履职、奋楫扬鞭、敢为善为,推动重罪检察创新工作不断突破,持续为无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