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照被吊销了,不应该碰车的,都怪我心存侥幸,现在真是非常后悔!”认罪认罚具结时,王雷(化名)低着头对检察官说道。
2023年7月9日,王雷和朋友聚餐饮酒,结束后感觉自己头脑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成想刚开出几百米就被查获了。经过鉴定,王雷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7月19日,公安机关对王雷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签署现场,承办民警叮嘱王雷,醉驾会被吊销驾驶证,在取保候审期间可千万不能再开车上路了。第二天,交管部门正式对王雷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王雷的机动车驾驶证。
2023年11月23日,王雷危险驾驶案被移送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后,认为王雷酒精含量不高,准驾车型相符,也没有造成事故,可以考虑作相对不起诉。11月27日,检察官通知王雷到检察机关谈话具结,他表示认罪认罚。谈话快结束时,检察官不经意问他,除了被查获的这次,还有没有其他酒驾行为?王雷随口说道:“我就那一次喝完酒开车的,之后开车都没喝酒!”
之后开车?王雷因醉驾已经被吊销驾驶证,怎么还能开车呢?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检察官心中产生了疑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交管部门应当给予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且王雷被取保候审时签署了义务告知书,明确要求取保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王雷都不应该再有驾车行为,否则就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符合不起诉条件。因此查清王雷是否有无证驾驶行为成为本案的关键,检察官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第二天,检察官们冒雨来到交警大队查询王雷的交通违法记录。果然,9月20日,也就是醉驾被查获的两个月后,王雷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难道,这一次是偶然吗?检察官又调看了道路实时监控系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从驾照吊销,到10月底短短三个月,王雷竟然有六十多天都在开车!
再次传唤王雷。“你在取保期间有没有开车上路?”检察官问道。王雷喃喃地说:“应该有两三次吧。”察觉到王雷想狡辩抵赖,检察官拿出监控抓拍照片让王雷辨认,面对证据,他像泄了气的皮球,终于承认:“没错,照片中的驾驶员都是我,我认罪!”
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相对不起诉是为了给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嫌疑人一次机会,而王雷在驾照被吊销后一直无证驾驶,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反映其藐视法律,不知悔改,主观恶性较大,具有社会危险性,明显不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2023年11月30日,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王雷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实刑。后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王雷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二千元。
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是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但是对于王雷这样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嫌疑人,绝不能一味从轻放纵。小案不小办,小案要精办。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自行补查还原真相,该严则严罚当其罪。这是检察官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生动的回应。
王雷法律意识淡薄
取保候审期间
不仅没有好好反省自己的过错
竟然无视公共安全和交通管理秩序
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
多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无疑是错上加错!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检察官提醒!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要以为被“取保”就万事大吉了,此时案件并未终结,还需“候审”,被取保候审人不可心存侥幸,应时刻警醒自己,自觉遵纪守法,莫要以自由为代价去触犯法律。
文字:李薇、宋培培
编辑:赵小慧
审核:张 宇
审签:仇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