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正常上下班的沈大叔
怎么都没想到
自己竟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被梁溪公安分局黄巷派出所依法传唤
在民警调查询问的过程中
他才得知是因为自己那张
“不翼而飞”的电话卡
原来,沈大叔是一名澡堂搓澡工
工作期间,经常将手机随意放在一旁
半个月前的一天
结束工作的沈大叔拿起手机
看到手机没有信号
仔细检查才发现
手机内的电话卡“莫名消失”了
由于当天下班比较晚
附近的营业厅都已经关门
沈大叔看手机还在,只少了电话卡
就没有去注销和补办
更没当一回事
沈大叔才得知
自己的电话卡竟是被嫌疑人偷了
还被用来实施诈骗
目前
盗窃电话卡的嫌疑人
已被梁溪警方抓获
盗窃、收购或租用的电话卡,可被犯罪分子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设备远程操控境内的手机拨出诈骗电话,这种方式拨出的电话,一般不会被标记为境外电话,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随着大家反诈意识的提高
许多人关闭了“境外来电功能”
于是诈骗分子就盯上了
国内号码的电话卡
通过盗窃、收购或租用等方式
获取国内号码的电话卡
在公共场所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手机,不仅是手机本身,还包括电话卡,谨防犯罪分子利用电话卡实施犯罪。
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将可能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来源 | 平安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