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权益检察综合保护体系
2023年,常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担当作为,努力构建检察综合保护体系,为特殊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一年来,共办理涉特殊群体权益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66件,其中支持起诉381件、司法救助87件,16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评为典型案例。
坚持一体化办案,加强与刑检、控告申诉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刑事、民事、行政及控告申诉检察在推动解决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问题上的合力,扩大法律监督效果。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的完善与落实,凝聚多方合力共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天宁区院在办理姜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针对刑事不起诉后是否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充分沟通,一致认为该案农民工权益已得到保障、矛盾已化解,姜某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且已被刑事拘留,遂决定不制发检察意见。同时了解到姜某为其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高利借贷,所欠债务有砍头息、虚增金额等“套路贷”特征,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部门共同研判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就小微企业、工程领域等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移送线索、支持起诉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并在收集相关数据基础上,研发了涉刑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监督模型。市院将模型推广至全市检察机关,推动解决法院、公安“都管”或“都不管”,损害当事人权益等问题,模型获全省竞赛一等奖,天宁区院办理的该案以及依托模型监督的蒋某等人系列虚假劳动仲裁案均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推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模式,聚焦农民工讨薪、虚假破产逃废债、民事消极执行等民生关注热点开展小专项,加大对涉特殊群体权益案件的办理力度,将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以生动的检察实践落实落细,取得积极成效。武进、金坛、钟楼等院办理的4起涉残疾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民行检察同向发力。针对民行交叉案件,坚持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实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多重法律监督效果。金坛区院在开展冒名婚姻登记监督专项中,发现2011年王某冒用刘某身份与李某登记结婚,2012年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2022年刘某发现其被冒名婚姻登记,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已过刑事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民政部门亦无法自行撤销婚姻登记。金坛区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向民政局发出行政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撤销了王某与李某的婚姻登记,并对王某实施信用惩戒。同时支持刘某对王某提起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诉讼,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支持,有力保障了刘某的合法权益。该案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
针对特殊群体举证难、应诉能力弱等问题,积极协助调查取证、组织公开听证等,实现从“书面审”到“当面核”、从“静态查”到“动态办”的转变,帮助特殊群体夯实维权基础。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监督纠正、以抗促调、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深化诉源治理,真正解决“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共促成和解息诉509件,其中8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
主动将检察监督触角向前、向深、向好延伸,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强化风险预警、依法履职尽责,以制度建设破解共性问题,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院、钟楼区院针对婚姻登记中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错误登记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婚姻登记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与司法协作机制,防范虚假及冒名婚姻登记问题发生。被市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文字:市院五部
编辑:王卉卉
• end •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
常州检察在线
微信ID:czjczxd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