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推动监狱检察高质量发展为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关注焦点,不断加大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力度,推行书面审查与现场调查、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人工审查与智能审查、提前介入与联合把关相结合的“四结合”工作新模式,倾心打造“湖减新航”品牌,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全力守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
早在2017年,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就在着手改变减刑、假释案件以表格式审查为主、程序化倾向显著的现状,推动逐案审查,尽可能掌握案件全貌。随着2021年12月份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出台《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发挥前瞻优势,固定以往有效办案经验,推行所有罪犯所有案卷移送机制,同步调阅监区一手评议材料,使办案活动更贴近刑罚执行全过程。
2022年3月份在某批次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徐明芝就在计分考核明细表中,发现了邱相民存在几次技能习艺不合格的情形,被扣了分。面对这种情况,徐明芝并没有简单提出不予提请减刑的意见,而是带着问题找到了邱相民当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邱相民早年在外务工时,左手四根手指被切断,属于三级残疾,达不到监狱习艺标准。为了多评点分,早日减刑,邱相民又坚持在一线。徐明芝结合邱相民实际劳动习艺能力,综合考量其服刑改造一贯表现等,同意监狱对邱相民的减刑提请。据此情形,天目湖检察院还向监狱发出书面检察官提示函,督促监狱对符合病残标准的犯人进行摸排,及时给予评定,让像邱相民这样的病残犯人感受到检察温度。
2022年5月份,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化暂行规定》,明确了需调查核实的六类情形,细化调卷、诊断、鉴定、座谈、询问等具体调查核实方法和内容,让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真正与罪犯面对面、与监管改造一线面对面、与服刑改造实况面对面。
以往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往往停留在分数折抵表扬、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幅度、最低服刑刑期等“硬杠杠”上,而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围绕案件推行全面审查,将格式化审查要件融入有重点的审查过程中,从而深度挖掘违规减刑、假释背后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罪犯李有名因抢劫在逃,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他被监狱提请减刑时,我们发现其中疑点重重,李有名极有可能冒名服刑减刑。”承办人臧鹏在实质化审查过程中就发现了这样的疑点。办案团队全面阅卷调取档案比对判决时间、刑期、期满日期等各项数据后,基本掌握证据,同时与原服刑地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系,将李有名冒名的综合信息全部采集到位,并通过刑侦技术鉴定,确认了李有名冒名服刑减刑的事实。2023年8月份,天目湖地区检察院结合本案书证、服刑人员供述和物证鉴定意见,对其本次减刑建议监狱不予提请,得到了采纳。同时与李有名原服刑地的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协调,经过七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原服刑地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撤销了其减刑六个月裁定,并将其刑满后继续执行六个月刑期的《执行裁定书》送达至现监狱。
针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天目湖地区检察院聚焦“三类罪犯”、十年以上暴力犯罪罪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罪犯、特定岗位罪犯、受到奖惩罪犯等重点罪犯和重点环节,全面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要点,并探索出全面阅卷塑型、数据检索碰撞、联合协作建议的“三步审查法”强化重点案件监督。
“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独任检察官办案团队是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主力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如何进一步规范司法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确保案件质量?天目湖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集智慧、提质效、降风险”的作用,使之成为每批次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必要环节。通过案件汇报和讨论,与会检察官就各自的审查方法、监督角度、办案意见等深入开展交流学习,举一反三,开阔办案思路,提升办案质效。
2023年2月份召开的检察官联席会议尤为别开生面。为了深入研讨案件,邀请了监狱长列席会议。承办人马红霞针对一起失信被执行人减刑案件发表意见。“张加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尚有900余万元未履行。原审法院认定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将其纳入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张加超在提请减刑时尚在失信期间,综合考量我建议对该案不予提请减刑。”列席的监狱长在听完意见后,当场表示检察官发现的问题是监狱提请过程中未予充分考虑的,表示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2023年5月份,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制定出台《邀请监狱长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检监协作机制。共研究各类疑难复杂减刑、假释案件761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得到采纳。在此基础上,检监双方建立起常态化联席会议、衔接制度、问题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机制,在沟通有序的前提下促进共识、增进合力,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2023年以来,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共审查减刑、假释案件1160件,提出纠违类《检察建议书》73份,书面提出监督意见率达6.29%。秉持公正司法、体现人文关怀,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监狱检察力量维护公平正义、提振发展信心。
编辑:王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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