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检察蓝守护长江绿”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金山院关于长江大保护案件办理情况、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镇江日报社、镇江电视台、镇江电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会,同时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到会指导。
金山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爱民通报了金山院关于长江大保护案件办理情况,并介绍了金山院的主要做法。一是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打击犯罪的质效。二是着力推进高效联动,凝聚长江大保护合力。三是着力更新思路理念,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四是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金山院长江航运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闵子轩通报了四件金山院近年来办理的破坏长江水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金山院长江航运检察部邹成志主任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下一步,金山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保持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主动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投身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