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状元张謇创设的大生纱厂等一系列坐落在南通的近代工业遗迹保存相对完好,成为研究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史的“活标本”。然而在遗址附近临时搭建的小食品作坊油烟味四溢;灯箱、广告牌、煤气罐随意摆放,杂乱无章,部分违建还存在着安全隐患。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合力整改,使一百多年前的老建筑重新恢复了历史风貌。
12月12日上午,一批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出现在了省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基层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扬州广陵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珺子、南通港闸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东马还向媒体记者详解了办案经过。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62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86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368件,提起诉讼211件。
这些案件既有法律规定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也有涉及安全生产、涉众型侵犯公民隐私、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的公益诉讼,实现了“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法律效果。
江苏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规范、审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
聚焦服务保障国家战略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 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守护长江”、“守护洪泽湖’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碧水保卫战。
▲ 在淮安市检察院的倡议下,苏州、无锡等8家市级检察机关在淮安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
▲泰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长江•里下河生态检察”专题研讨会,与扬州、泰州等五市检察机关共同签订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立了涵盖跨区域案件管辖、执法司法信息互通、跨区域重大案件会商等10项机制。
▲ 南通等地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黑臭河道整治专项活动,助力行政机关提高污水河道治理成效。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重在解决问题。
在工作中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办理的诉前程序案件占公益诉讼案件量的92.3%,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即得到有力维护。
对经过诉前程序没有整改的,依法提起诉讼,达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 灌南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内河违建的小码头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就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促使灌河小码头得到了全面清理,灌河岸线生态得到全面恢复。坚持系统思维,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共性问题,推动开展行业系统治理,实现良好的办案效果。
▲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开展守护太湖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废除了可在禁渔期许可进行大规模商业性捕捞河蚬的制度。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良做法,追求办案综合效果。
▲ 扬州市检察院、广陵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理的广进船厂违法占用长江湿地公益诉讼案,在办案中既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同时还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的经济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 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成立了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并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公益诉讼(环境损害)领域开展技术支持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工作程序。
▲ 省检察院还制定下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一体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检察的衔接,全面推动跨省、跨市协作圈的建立,真正形成大协作的格局。
▲ 在泰州市检察院办理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省检察院多次组织沿江八市业务骨干开展庭审模拟,为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并组织观摩庭审,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推动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
▲ 省检察院积极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执法司法协作。
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部署、重大案件进展及办案实效,争取重视认同支持。
▲ 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通12309公益诉讼举报电话,搭建“公益眼”“随手拍”等移动实时在线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南京、泰州、淮安等地聘请热心人士、专业人士以及污染区群众,担任公益损害观察员,拓宽线索发现路径,打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瓶颈。
▲ 各级检察机关依托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等载体,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
汪莉在会上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制度供给不足,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拓宽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专业化办案水平,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
“公益诉讼制度推行短短5年,江苏检察的公益诉讼工作走到全国前列,不仅案件办得多,办得实,还为构建新时代新的检察公益理论提供了样本,作出了积极贡献。”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峰现场点评时这样说。
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发布会,会上共发布了11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件,这些案例都体现了江苏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
来自新华网、中国新闻社、新华日报、检察日报、江苏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江苏法制报等中央及省级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