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刑事和解中,是如何保证经济赔偿到位的?”
“为防止刑事和解制度滥用,是否有相关的监督机制?”
11月12日,宝应县检察院举办刑事和解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在发布会现场,新闻媒体记者提出的以上疑问得到了详细解答。
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刑事和解室等
活动中,在检察官的引领下,与会代表参观了法治长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等,并重点参观了刑事和解室、人民调解室。
发布会上,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浩通报本院刑事和解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我院共促成22件25人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达成和解率大幅提升。其中7件9人依法作出刑事和解不起诉决定,无一当事人因对刑事和解不服而进行申诉、信访。
我院刑事和解工作具体举措有,利用平台优势,推进工作走深走实;拓展工作思路,汇聚多方协作力量;加强跟踪反馈,确保工作落地落实;突出司法为民,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孙百爽发布3件刑事和解典型案例。
01
扬州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葛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典型意义:维护工人合法权益,运用不起诉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02
赵某某交通肇事案
典型意义:钝化社会矛盾,公开宣告不起诉,提高审查结论的透明度、公认度、公信度。
03
朱某某故意伤害案
典型意义:组织刑事和解,坚持少捕慎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最后,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回答记者提问,就刑事和解制度进行深入答疑。
“作为人民调解员,亲历了几场县检察院组织的刑事和解工作,其中包括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由小事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都得到了和解。我觉得刑事和解工作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应该把这项工作继续做好做实。”发布会后,人民调解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