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大连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大连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大水建管监督函〔2024〕1号)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等有关要求,依据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及报送情况,现将2024年度大连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防汛安全实施监督指导。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水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调度运用、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险情处置及报告等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各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若本次公布的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继任同志即为相关责任人,各地区、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务局报送责任人变动情况。

附件:附件:2024年度大连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大连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6日

来源: 大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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