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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0-05-27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7日11:00

发布地点:市政府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人员:严德群 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月冬 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李    军 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主 持 人: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王志新  常州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王志新】

各位媒体记者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我市《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严德群先生、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刘月冬先生、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军先生。下面请严德群副秘书长进行新闻发布。

严德群 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德群】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和全面部署。2019年2月22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市县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把取之于民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5月11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已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发布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并根据中央、省精神,尽早研究拟定我市实施意见。在市领导的高位推动下,我们加快工作进度,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实施意见》如期出台。总的来说,我市《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结合常州市情,符合地方实际,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这个关键点寻求突破,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坚持有保有压,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旨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其主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预算是政府活动和宏观政策的集中反映,也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预算绩效是衡量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之一,本质上反映的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成本绩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健全各项政策、项目出台、实施、评价机制,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提升决策科学性,增强责任约束,将绩效的理念传导到各个层面。

二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全市上下持续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仍然处在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仍然存在;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的问题依然存在;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亟需健全。《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当前我市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是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同时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其中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提升政府部门履职水平,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坚持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市本级及溧阳市到2021年底、全市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有效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持续营造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财经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1.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一是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关注收入结构与质量、支出结构与效果、财力分布与可持续性、财力与职能匹配性等方面,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是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探索开展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对整体绩效较好的部门和单位,赋予更多的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自主权。

三是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加大重点政策和项目评价力度,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及时清理退出。

2.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是预算决策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对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包括支出内容和标准发生重大调整以及期满后申请延期的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绩效评估或绩效评估结果差的政策和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是预算编制环节强调目标导向。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全面准确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重要绩效目标与预算草案同步报送本级人大,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做到同步批复、公开,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

三是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财政部门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四是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逐步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和往年审计、评价中发现较大问题的政策、项目,以及即将到期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对市与辖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的重点支出实施市区联动重点绩效评价,适时对辖市区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整改反馈机制、向党委政府报告机制、人大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机制、与考核挂钩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3.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全面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同时,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意见》的亮点特色

《实施意见》立足长远,举措务实,紧密结合常州实际,其亮点特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分类实施管理,更具可操作性。我们在总结过去十多年的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和项目资金管理的特点,提出了分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同时重点突出研究建立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减轻改革阻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更有针对性。绩效评价重点聚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和往年审计、评价中发现较大问题的政策、项目,以及即将到期的重大支出政策、项目,把要素资源集中调配到关键环节、重大项目上去,更好发挥牵引作用。

三是注重能力建设,更具可持续性。《实施意见》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要求积极宣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内容,要求各地各部门配备预算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建立专家支撑机制,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四、《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支撑体系。财政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合法科学、规范高效、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各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操作规范,加快构建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同时引导行业自我管理和健康发展,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胜任、责任感强的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队伍,组建涵盖不同领域、行业、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智库,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业务整合推进和数据共享共用。

三是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和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近期,重点是组织做好《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久久为功,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关《实施意见》的内容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王志新】

谢谢严德群副秘书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

请问财政局刘局长,2021年市本级及溧阳市,2022年全市基本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应该说时间非常紧迫了,财政局对此是否有了相对详细的年度计划?

刘月冬 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刘月冬】 

在本次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里,附注了《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任务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5项具体任务,为我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划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具体来说:

今年的目标是搭框架、补短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花。将对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管理层次范围上,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基础上推进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并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在管理链条上,积极研究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在基础支撑上,分类构建部门单位整体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共性绩效指标体系框架,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明年的目标是定标准、优流程,初步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通过积极试点总结经验,以《实施意见》为统领,形成一套合法科学、规范高效、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制订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的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方面的绩效管理办法;同时,指导推动各部门单位健全本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内部规范,保证部门主体职责落实。二是将预算绩效管理拓展至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开展辖市区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的目标。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将流程、标准固化下来,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成效。

2022年目标是推动辖区基本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为样板,结合各地实际,以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目标,将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简化和、标准化,确保辖区按时完成既定目标,并逐步向下延伸。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

请问财政局李副局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财政局将如何具体推进?

李军 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军】

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绩效刚性约束,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标准化和法治化。重点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以《实施意见》为统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各环节,依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二是全力研发各类模板和指标体系。针对不同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分门别类建立共性指标框架,深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申报、跟踪监控、绩效评价报告等业务流标准化模板,配合各主管部门建立行业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使预算部门看得懂、学得会、做得好,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

三是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指导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营造人人讲绩效、用绩效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大考核和结果运用力度。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市财政部门加强对本级部门和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褒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约束机制,对做得好的部门赋予更大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自主权。

【王志新】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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