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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
发布时间:2019-11-22

  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现向集团员工和社会介绍集团有关情况,并作出郑重承诺:

  一、企业概况

  集团是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组织管理,销售盐产品、包装材料、盐化工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酒类批发等。目前所属企业总数39家,企业员工总数约2300人。

  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集团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订并实施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集团实际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按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三)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信息,按规定实施应急处置。

  (八)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承诺,依法生产经营,自觉维护员工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联系人:冯志成   联系电话:020-8389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