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停车设施收费备案过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13:43 发布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有关停车设施:
经查,截止2024年5月14日在《无锡市停车设施收费备案管理系统中》,状态栏显示过期停车设施有16家。根据《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两年。现将过期的停车设施名单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停车设施见本通知后,及时处理相关事项。同时,我委将不定期公布过期的停车设施名单,请及时查阅。
附件:过期的停车设施名单
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