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服务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选择字体:[--]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22 11:24:16

  近年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信用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完善针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信用评价和差别化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努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行业重点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试行差别化管理的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贯穿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等各类企业经营活动和建筑工人权益保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在信用评价、失信认定、奖惩、修复、豁免等监管行为中基本形成了层级清晰、覆盖精准、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坚持分级分类
强化信用结果应用

  每半年开展一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信用分以6%、7%、8%的分值带入“三合一”综合评标中。每季度开展一次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对信用等级为C或排名后20%的企业,实行限制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考评结果在信用管理系统和门户网站公布,应用到资质动态与业绩核查、出图专用章换发等工作中。每季度开展一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推动开发企业逐步从“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的管理模式。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测算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信用分值,更新一次信用等级,主管部门以信用信息为依据,实行动态核查,在参与征收评估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方面进行差异化管理。

加强数据归集
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并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功能,做好信用评价、分级管控、分类施策,及时、准确、完整、全面采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系统对接,已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自动推送至信用南京。推进各类信用评价结果数据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社局等部门间的系统对接和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建立信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深化信用奖惩和监管服务,提升信用监管的数字化水平。

摘自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