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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字体:[ ]
尊敬的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确保供气单位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治理用户自提购气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2日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点分批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提供免费入户安检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28日起,常乐、德胜、三星液化气站的供气范围(海门街道、三厂街道、常乐镇、三星镇、江心沙农场的用户)取消用户自提购气,统一由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同步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其余充装站点逐步取消自提购气。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面禁止自提购气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三、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 四、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瓶装液化气公司电话查询并预约购气。 全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咨询服务电话:0513-827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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