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507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20号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同意通州湾化工拓展区(主体港)总体发展规划的请示》(通州湾管〔2023〕47号)收悉。根据十六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二、你单位要切实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定位,坚持港产城联动,扎实推进拓展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布局集约化、产品高端化、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发展轻量化、低碳绿色化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高端化工产业基地。要加快推动化工产业沿海战略性布局,利用好园区拓展的机遇,锚定通州湾石化双循环基地建设目标,聚焦主导产业链,高标准招引一批高端、绿色、安全的引领性项目。要坚守绿色和安全底线,严守节能、环保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本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