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507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静安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久安三河,北至江湾路,用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落实绿色智能安全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