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乐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南宁民乐广告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签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12封灯箱、梯牌及部分贴类广告租赁合同》,合同履行期8年,双方经协商一致已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该合同,现特向公众或相关第三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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