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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15 09:00来源: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7月2日至8月31日对滨湖区委组织部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滨湖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10月23日部务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分工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要求。2024年1月12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召开市委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反思问题、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清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成立由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4个问题,细化制定61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取得明显成效时限及整改落实到位时限,每月召开部务会议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矛盾困难,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18条措施,其余问题整改都在有序推进中。

  (三)聚焦建章立制,提升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组织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完成“当下改”的具体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7项,为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上率下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11月以来,在部务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考察、返京途中在江苏盐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注重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制定务实举措,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研讨交流学。11月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开展研讨交流4次,部机关全体人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开展研讨交流2次。通过畅谈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案例和体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路举措,努力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解决问题的智慧和力量。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每日晨学”制度,部机关全体人员围绕党建、干部、人才等领域每日开展学习研讨,11月以来共开展61次。班子成员紧扣选贤任能、强基固本、育才聚才等难点难题开展调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专题党课辅导2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组织工作放在中心大局中来审视、谋划、推动。

  二是科学分解落实党建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敦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党建考核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等,推动考核牵头、责任单位建立季报制度,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未达时序进度要求指标的涉及单位,及时提醒、动态跟踪。以个性化党建责任清单推动8个类别党组织书记精细化履责,对区、镇、村三级9大类106个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实施闭环管理,做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切实推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层层落实。目前,2023年半年度党建考核监测全市排名第二。

  3.关于“网络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健全并规范执行滨湖党建编审规范制度、微信端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组建28人的网络舆情监测队伍,包干21个重点新闻网站、公众号,实时监测、及时处置涉组涉干舆情,织密全区涉组涉干舆情监测网络。严格规范各类工作微信群、QQ 群管理,利用苏移舆情等信息系统,及时监测处理相关舆情信息。

  4.关于“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相关制度,将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部机关学习等学习内容,定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5.关于“机关规范化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落实部务会会议记录,对部务会会议记录要点、记录要求、记录人员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1月以来召开了6次部务会,每次会议记录都写明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等内容,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要素齐全。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印发的部机关公文均按照科室负责人拟稿并读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统一格式盖章下发的流程进行操作,所有发文均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12月中旬,对部机关所有人员的档案进行了梳理排查,重点查看干部年度考核、试用期转正、干部任免表等材料是否齐全,对缺失的材料及时补充完善,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35岁左右及以下正科、30岁左右及以下副科选拔使用力度。巡察反馈以来,已新增3名85后正科、8名90后副科,现配备35岁左右及以下干部的区党政工作部门班子已占班子总数的六成。

  二是完善年轻干部培育体系,严格实行年轻干部专项预审制度,将各单位年轻干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提醒。摸排各单位年轻干部配备情况,初步形成2024年度各单位年轻干部工作目标任务的设定思路。

  三是强化全方位全链条培养,举办年轻干部“淬火”成长训练营、企业性质中青年干部“淬火”成长训练营,组织训练营成员赴浙江大学开展专题研修,选派24名年轻干部参加淬火征收攻坚行动,坚持战训结合、知行合一,推动年轻干部增见识、长才干。坚持把使用作为最好的培养,注重培养选拔有中层岗位经历的年轻干部,巡察以来提拔35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9人,均有中层岗位任职经历,组织6人次年轻科职干部交流轮岗,积极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式交流。

  2.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系统性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首届企业性质中青年干部“淬火”成长训练营,调训来自区级机关、区属国企及各板块的32名学员,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区情教育等内容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组织学员参与智能传播论坛志愿服务,赴浙江大学开展专题研学,选派7名未有过基层工作经历的学员参与征收拆迁跟岗,加快推动企业性质年轻干部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更新提升。

  二是推进新录用公务员“强根孕穗”三年培养计划,举行“铸立身之魂”入职培训,上好思想政治课、职业素养课、区情民情课、地方文化课“四堂课”,组织学员进行入职宣誓、旁听职业犯罪庭审等,系好入职第一颗纽扣;组织“走村入户”基层锻炼,每名学员挂钩一个村(社区),开展“五个一”活动,提升学员群众工作能力;组织“跋山涉水”吃苦磨炼,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环卫等工作,引导学员走出舒适圈。

  三是聚焦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开展小班化、拉练式专题研修,组织“双招双引”周末课堂6期,邀请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行业专家等开展理论宣讲和案例教学,有力开拓干部专业视野。

  3.关于“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延伸考察工作机制,已制定《关于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延伸考察的口径》,明确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到其原任职单位开展延伸考察。严格执行延伸考察工作口径,巡察以来,对3名在现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到原单位通过考察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开展延伸考察。

  二是探索开展干部潜绩考核,初步形成《干部潜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创新设置“回溯”考核、“离任后评价”等考核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干部日常了解,全面立体评价干部。

  三是制定年度综合考核“1+6”实施方案,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加大对债务率、隐性债务等指标的考核力度,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探索建立绩点考核制,将考核指标逐项分解、分配权重,全面精准考量干部表现,对32名现职领导干部专项晋升。

  4.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每轮干部调配前科学制定考察计划,合理确定考察分组,启动前召开各考察组组长会议,明确考察工作要求,确保选任程序规范、考察时间充足、研判分析全面、干部画像精准。

  二是加大各年龄段、各领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于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未交流的区管干部,结合干部调配,已完成3名同志的岗位交流工作。全面梳理区管干部任职年限情况,对同一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巡察以来,已交流干部80人次,覆盖公务员、事业人员、企业人员“三支队伍”,全面畅通交流渠道。

  三是加强镇街党政正职梯次配备,确保镇(街道)党政正职队伍的稳定性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连续性。结合市管干部联动调整,调整镇(街道)党政正职2名,及时按要求履行请示、事前报告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方才启动相关流程。

  四是规范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已制定出台《关于明确滨湖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管理权限的口径》,明确将全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纳入区委统一管理。巡察以来,8名新提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人员均严格履行区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五是从严把好基层干部选任关,修订完善股级干部职数预审表,严格职数申请备案、事前报告、全程纪实等要求。实施基层选人用人“四优”提质行动,加大对基层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自巡察以来共对14个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动态更新《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醒单》,形成3方面共11项基层选人用人易错点。

  5.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偏软”问题的整改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十项举措,持续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初步拟定《开展“三链融合”行动的实施方案》,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深化“八小时外”监督,以分级家访为抓手,近距离了解干部家风家教情况,自巡察以来开展各级家访331人次;从严核查信访举报事项,共受理信访举报3件,其中公示期内举报1件。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管理手段的运用力度,综合运用日常提醒、任前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自巡察以来开展区管干部提醒谈话196人次,由常委部长进行诫勉谈话1次。

  6.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举措运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非区管人员晋升力度,制定《非区管公务员职级晋升及非区管事业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口径》,突出实绩导向、基层导向、担当导向,重点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优、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进行晋升,目前已晋升17人,其中非区管公务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人、晋升三级主任科员4人,非区管事业人员晋升八级职员11人。

  二是落实我区年轻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对16名新提任到区管岗位的35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开展担当作为专项考察,对沟通协调能力较弱、专业素养缺乏的2名年轻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7.关于“分领域抓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聚力用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推进基层党建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实施“五有五担当”村(社区)书记队伍建设,调整优化小区党组织516个、楼栋党小组258个、党员中心户582个,构建“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自然村)党组织—党员中心户(楼栋长)”四级组织覆盖体系。针对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商品房小区等分类施策推进小区党建,形成“精微绣”工作法,举办全区小区党建幸福领航行动启动仪式、小区党建现场推进会,打造10个小区党建样板,北桥人家小区党建做法被《新闻联播》报道。

  二是持续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对下指导和跟踪落实,蠡园街道西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达标,马山街道乐山社区已完成设计,预计于2024年6月正式启用。

  三是在打造院所经济产业链党建品牌方面,会同科技局党组,召开院所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成立1.25亿元成果转化基金,支持院校人才开展千余项产学研合作项目,预计全年院所经济入库税收5.5亿元、增长74%。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摸排全区“543”产业重点企业,形成产业链上企业名录,力争于2024年上半年新建“两机”、创意设计等2条产业链党委。

  四是严格落实“两新”工委联席会议制度,9月召开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出台“8+8”党组织书记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启动全区小蜜蜂驿站标准化建设,细化“十有六具备”建设标准,对选址不合理、利用率不高的58家驿站焕新升级,实现全区服务新就业群体“15分钟服务圈”全覆盖。

  8.关于“分类别抓实抓好基层骨干队伍建设聚力用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村(社区)书记“县乡共管”制度规定。区委专题召开全区村(社区)书记队伍建设会议,出台《滨湖区关于建设“五有五担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全年梯队式培育“领雁”“鸿雁”“青雁”书记18名、“攻坚拔寨”书记4名,设立“头雁善治”学堂和10个实境课堂,村(社区)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100%。

  二是实施“新锐”书记培养计划。区镇(街道)联动分年龄段建立“新锐”书记后备库,按照30岁及以下、31岁至35岁、36岁至40岁三个年龄段,共计挑选100名左右优秀骨干力量建立“新锐”书记后备库,并强化分类培养、定期研判、动态调整,保持书记队伍“一池活水”。明确要求各镇(街道)配备35岁以下正股职干部、30岁以下副股职干部的村(社区)占比均不得低于30%,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选派新一批“雏雁振翅”挂职干部。

  三是强化党务干部配备赋能。出台《关于加强滨湖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三级十五档”薪酬保障体系,社会化招聘20名专职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至10个区委直属党(工)委 。举办村(社区)、三新、教育等7个领域党支部书记示范班,每季度开展“红雁高飞”党务干部微沙龙活动,各领域党建骨干参训1000余人次。

  9.关于“分层次抓实抓好基层党建创新聚力用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实施“红舰计划”基层党组织典型培育三年行动,区街两级分类培育“精微蠡桥”、卓胜微“芯卓越”等党建典型44个,推动基层党组织梯次迈进、整体提升。

  二是持续强化村(社区)党建品牌培育。开展“湖湾红盟 先锋同行”村(社区)党建联建活动,以市级村、社区党组织雁阵计划5A级达标单位为主体,坚持队伍共建、发展共谋、资源共享、活动共抓、先锋共育、实事共办等制度,水秀社区、美湖社区等老典型入选“全国典型社区案例”,成功培育蠡桥社区“精微工作法”、富安村“富美和安”等新品牌,全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做法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26次。

  三是启动“百星同辉”党群阵地建设提升计划,建成“潮漾湖滨”湖滨商业街党群服务中心,培育产业园区“能聚红沙”、产业链“红色基因”馆、国有企业“又见山”等一批辐射力强、示范性好的党建阵地。

  10.关于“发挥党管人才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部署2024年度人才工作重点任务,会商解决急需紧缺型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等重要事项。

  二是出台人才服务专员考核管理细则,围绕项目申报开展“联学联建”系列培训,提升镇(街道)人才工作者专业水平。定期与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业务会商,增强业务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三是开展人才企业调研“50+”行动,围绕重点、龙头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开展调研。积极建设人才服务大数据平台,绘制人才地图,出台“青睐湖湾”青年人才引育政策,提高大学生租购房和安家补贴标准,开通“十城百校”揽青专列,定向定点招引与我区产业契合度高的毕业生。

  四是初步形成《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人才项目评审监督管理,不断优化评估标准,提高人才项目社会资本认可度、产业发展支撑度。

  11.关于“推进人才政策集成创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青聚湖湾”协同计划,出台专门政策,对优质机构引进市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赋予科研院所人才项目自主评定权,用好鼎祺中肃成果转化基金,实施博士后“星光计划”,支持院所、博士后站科研项目成果就地转化。将全球百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升级为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

  二是加快落实社会事业“专才”强基计划,评选高端骨干人才、团队22个,高级技能人才11人,累计支持439万元。

  三是招募“揽青合伙人”,加强与专业引才机构合作,围绕“543”产业定向引进青年才俊和科创项目,对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经备案后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团队”、省“双创人才”、市“太湖人才计划”顶尖团队、领军团队和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是谋划2024年度“智汇滨湖”双月赛,聚焦重点领域的产业、人才举办专场路演,提高创业类人才项目扶持资金比例,对获奖项目直接给予资金扶持。

  12.关于“推动人才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双招双引”突破年为着力点,开展“人才工作者”系列培训,邀请国家省市顶尖领域专家或领导授课,帮助招商招才工作者熟悉产业情况,提升行业敏锐度,建强招商、招才“两支队伍”。

  二是上线“滨纷多才”人才大数据服务平台,开设人才政策查询、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才项目申报等端口,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全区人才数字信息库,动态更新数据,保障人才信息持久化、智能化存储。

  三是制定《滨湖区“吾+”人才安居住房认定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雅寓、萃寓、馨寓三类纳管标准,借助市场化手段,建设涵盖各层次人才需求的“吾+”安居产品。出台《滨湖区青年人才驿站建设管理办法》,为求职大学生提供7-14天人才公寓免费住宿。

  四是面向领军人才发放 “滨湖人才卡”,新增全国百家三甲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专家就诊预约、全球医疗资源对接等服务。谋划2024年“滨纷多才 四季有约”高层次人才运动会、音乐会、联谊会等活动,让人才更受尊重、备感厚爱。

  1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务会议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检查,2024年1月2日专题学习传达12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市委、区委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精神。

  二是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入党入职时必谈,提拔升职时必谈,调整工作时必谈,家庭变故时必谈,思想剧烈波动时必谈,发生失误、事故时必谈,受到处理处分时必谈等“七必谈”。制定部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计划,11月以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之间已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

  14.关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员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支部主阵地作用,结合“5·10思廉月”,开展“清廉之风铸底色 敢为之姿扬风采”专题活动,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交流心得体会。把纪律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支部书记利用“三会一课”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过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

  二是完善防控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部机关科室职能工作存在的人、财、物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开展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监督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加强互相监督。

  15.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部机关实际已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等制度,对相关内容的办理流程、审批权限等事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提升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移交及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12月对部机关所属固定资产逐一进行了核查和盘点,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所在位置等都进行了登记,有效提升了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联系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在U8财务软件中设立党费实名账套,明确记账人和主管人员,建立党费收缴及使用账本,提升全区党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16.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上线人才服务大数据平台,实现人才项目在线申报、入库管理,起草《滨湖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人才资金拨付事后监督和绩效管理。

  二是强化为民服务经费使用监管。制定《滨湖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把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头雁善治”项目、“枝叶关情”民生微实事项目成效挂钩,实行差异化拨付,给予单个最高30万元、总计390万元的资金奖励。联合区财政局对荣巷街道桃源社区、蠡湖街道山明社区等单位进行项目经费专项抽查。

  17.关于“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优化完善职能配置。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力量,2024年1月新调入公务员1人,配置到之前的“一人科室”,充实科室力量,提升工作质量及效率。下一步部机关将结合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进一步增加人员配置,优化完善机构设置。

  18.关于“机关党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11月以来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较好地发挥了部机关党建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党风廉政、日常工作、思想困惑等内容,支部书记主动找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全面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排解党员干部心理负担,促进工作更高效开展,11月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

  19.关于“少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全区机关人员进出和管理,科学编制全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计划,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补充人员。动态更新全区“混岗”情况汇总表,通过办理公务员调任、交流至事业单位及国企任职等途径,消化现有混岗人员,2023年办理公务员调任10人、交流至事业单位及国企任职3人。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制定班子、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有效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格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及时记录党风廉政履责情况,每季度交由办公室汇总,11月以来,部机关已形成党风廉政记实30余条,不断推动部机关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三是创新支部活动形式,丰富支部活动内容,组织支部党员赴江阴海澜集团、宜兴白塔村等地开展现地学习,到“三清三治”活动结对村开展志愿服务,召开党员大会评选“党员之星”“工匠之星”“巾帼之星”等先进典型,组织开展“90后”党员微党课竞赛,通过丰富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支部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178063;电子邮箱:binhuzugongxinxi@126.com。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