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星期一

关于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关于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告

一、政策重点

  《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于2023年1月30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负担部分由税务部门委托场市供水单位代收,并签订委托协议书,由代收单位每两个月征收一次并上缴国税。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用途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用于将生活垃圾从垃圾集中收集点运往生活垃圾处理终端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

  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物业公共服务费没有关系。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并将生活垃圾短驳至指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收取的物业费里的清洁卫生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三、垃圾处理费个人负担部分收费规则

  根据《办法》要求,无锡水务对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每两个月征收一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8元/户。对于居民用户两个月用水量≤2吨的,免收当期垃圾处理费。两个月用水量≤8吨的,减半征收当期垃圾处理费,征收4元/户。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负担部分通过水费收缴时一并收取,在水费发票备注上单独列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免予征收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部分收取情况网厅查询方法

  关注“无锡水务”微信公众号或登陆网上营业厅https://www.wxwater.com.cn/WangTing,绑定客户编号查询垃圾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