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深化“惠企通”平台建设

    结合南通实际,出台落实支持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和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惠企通”平台管理办法,在全市企业中推广使用“惠企通”平台,不断优化平台政策解读、匹配、兑现等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企业优惠政策“找不到、读不懂、不会办、往返跑”等问题。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简申快享”,实现政策申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究,一月一兑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

    结合南通实际,出台落实支持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和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相关政策措施:为加快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市政府于今年2月1日印发出台《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23〕1号),并逐一解读涉及的81个政策点,形成汇编并加载在政府网站上,便于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掌握。同时,市发改委密切关注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南通实际,待国家、省文件印发后,及时出台相关贯彻落实意见。

    实施“惠企通”平台管理办法,在全市企业中推广使用“惠企通”平台,不断优化平台政策解读、匹配、兑现等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企业优惠政策“找不到、读不懂、不会办、往返跑”等问题。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简申快享”,实现政策申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究,一月一兑现:“惠企通”平台的建设是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向数字经济要活力、向改革创新要动力的积极探索。作为我市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申报、兑现一体化的集成式服务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智能匹配技术,有效解决企业对于惠企政策“找不到、读不懂、不会办、往返跑”等痛点难点,通过政策库、企业库、政策推送和项目申报等功能,实现企业享受“一站式、无障碍”政策红利。一是最大限度简化企业申报。由市大数据管理局前期对接获取企业各类数据,在申报环节实现智能填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申报工作量,增强企业用户体验感。二是实现惠企政策及时发布、精准推送。各惠企部门梳理归集国家、省、市及县、区惠企政策,做好政策的及时更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颗粒化拆分,自动提取政策要点,结合企业画像,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推送,真正实现政策线上能查能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三是为企业提供政策索引及解读方案。根据“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各惠企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条目式、清单化”进行梳理、解读,实时在“惠企通”平台更新。

    企业可通过登录https://hqt.nantong.gov.cn注册使用,享受“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免申即享”、“简申快享”等服务。移动端可下载“南通百通”APP,点击进入“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

  • 2.搭建“同城货多多”平台,促进产业链供需对接

    充分发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南通工业产业大全数据库,搭建“同城货多多”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产品信息和服务需求上平台,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产品全覆盖,促进本地产业链供需对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

    2022年,为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工信局牵头在南通政企通APP上搭建了本地产业协作平台“产品大全”,动员全市规上企业报送产成品信息(包括产品图片、年产量、规格型号等),征求企业同意后在“产品大全”平台上发布。用户注册登录后可查看企业产品信息以及企业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方便交易,用户可通过地区、产品类别或直接搜索产品名称等方式查找所需产品。下一步,为推进惠企平台一体化建设,拟将“产品大全”相关数据信息和功能整体迁移至“惠企通”平台,并更名为“同城货多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城货多多”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注册并使用,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产品全覆盖,促进本地产业链供需对接。

  • 3.推广转贷平台,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全面推广线上转贷服务平台,争取合作银行突破10家,企业通过合作银行申请转贷服务,1000万元以下、10天以内的转贷业务实行优惠费率,日利率低至0.3‰以内,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力争全年全市转贷规模超300亿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解读:

    南通市线上转贷服务平台是用于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进行线上先还后贷的贷款资金周转操作平台,目前由南通市众和转贷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和管理。全市各银行机构通过与众和转贷签署合作协议,推动本行全市范围内分支机构与其开展转贷业务。企业若有真实转贷资金需求,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可通过贷款银行(须为合作银行)在平台上提出转贷申请。转贷费率实行按转贷金额、天数及所属行业分类收费。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制造业发展,对500万元以下、3日内(含)的转贷业务实行免费;对1000万元以下、10日内(含)的转贷业务实行优惠费率,日利率低至万分之三以内(具体标准见下表)。

    转贷金额 行业 天数 天数
    0~500万(含) 制造业 3天内(含) 免费
    3-10天(含) 0.2‰
    10天以上 0.5‰
    非制造业 10天内(含) 0.2‰
    10天以上 0.5‰
    500~1000万(含) 制造业 10天内(含) 0.2‰
    10天以上 0.5‰
    非制造业 10天内(含) 0.3‰
    10天以上 0.5‰
    1000~2000万(含) - 10天内(含) 0.4‰
    10天以上 0.5‰
    2000万以上 - - 0.5‰

    联系人:王娜;办公电话:85098961。

  • 4.加强政银合作,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持续发挥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作用,积极开展“小微贷”“苏科贷”“江海贷”等财政金融合作产品信贷业务,2023年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达到120亿元,财政放大倍数超20倍。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中小微企业推广“苏岗贷”普惠性信用贷款,在一定额度内提供纯信用贷款支持,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平均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1%。(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

    (1)“小微贷”

    产品简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各类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

    支持对象:“小微贷”投向于在市区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申请。“小微贷”实行“两无四有”的政策要求,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单户额度及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基点。

    担保方式:市区“小微贷”由南通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本金80%的担保,并实行“见贷即保”。融资担保机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免除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贷款流程: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须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http://www.jsphjr.com,申请“小微贷”,线上实现申贷主体与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对接,线下由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合作银行:共有22家南通分行,包括: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含南通农商行、海门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无锡农商行)。

    (2)“苏科贷”

    产品简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内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支持对象:市区科技部门“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内企业(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

    单户额度及利率:分苏科贷1,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利率LPR+50基点;苏科贷2,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LPR+80基点;苏科贷3,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LPR+100基点。

    贷款流程: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须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http://www.jsphjr.com,申请“苏科贷”,线上实现申贷主体与合作银行融资对接,线下由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合作银行:共有13家南通分行,包括:农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农商行(含南通农商行、海门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无锡农商行)。

    (3)“江海贷”

    产品简介:市财政局推出的新型财政金融信贷产品,通过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形式推动银行信贷投入,主要为南通市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相应融资服务。分为北京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科创产业信贷业务(崇川区、中创区)以及海工装备及新材料产业信贷业务(海门区)、建设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精密制造及生物制药产业信贷业务(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江苏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高新技术产业信贷业务(通州区、南通高新区),南通农商行“江海贷”财政金融临港高端设备制造及纺织产业(通州湾示范区)。通过财政资金增信、分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各区内优势产业以及“3+3”重点企业等,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高效率、低成本”的信贷产品服务。

    支持对象: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各区内特色产业以及“3+3”重点企业等。

    单户额度及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基点。

    申报流程:①客户填写江海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②客户配合客户经理贷前调查;③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申报方式:北京银行南通分行、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南通农商行各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4)“苏岗贷”

    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和创业企业投放专项贷款。

    贷款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暂不纳入政策范围;企业经济类型不得为国有全资、集体全资、港澳台投资和国外投资。

    贷款资格:

    ①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②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

    ③企业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④企业员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⑤企业无严重失信、违反环保政策等情况;

    ⑥企业信用资质符合经办银行授信政策要求。

    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及规模的企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3000万元。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可低至LPR(3.65%),满足一定条件,利率可更低。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根据企业用款实际需求,可延长至三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保证方式:以信用贷款支持为主,纯信用额度可达500万元,如有风控需要,适当增加抵质押等其他担保方式,对于住宅抵押物,授信参考额度可提升至评估值的1.3倍。

    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为首批试点合作金融机构,全市网点皆可详询洽谈。中国银行为企业制定“一户一策”专业化授信方案,开辟融资绿色通道,采用“信贷工厂”模式,在各级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安排服务专员,5个工作日内优先审批、高效放款。

    办理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至各地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处)咨询,3个工作日内我们将联系银行信贷专员为企业上门提供服务。

    咨询方式:

    就业部门咨询电话

    崇川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5609800
    开发区就业服务中心 85986021
    通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6028798
    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82213584
    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88921555
    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87283191
    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4528191
    启东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83229185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80800276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89196789
  • 5.“富民创业贷”助力大众创业创新

    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拓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对象范围,对于重点群体第一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重点群体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1)拓宽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对象范围。市区原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的对象3类群体调整为“市区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本地创业人员)。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简称9类重点群体)”

    (2)对于重点群体第一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对2021年7月1日起市区新发放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利息分担机制调整为对重点群体贷款合同签订日为2023年1月1日 (含)后9类重点群体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据实全额贴息。

    (3)对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重点群体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重点群体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包括广泛开展宣传、做好精准推送、实行特定群体“加速度”办理,对女性、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通“绿色通道”;鼓励开展“个性化”服务,对确有需求人员提供“陪跑帮办”服务。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创业就业科(市政务中心主楼13楼1312室)。

    咨询电话:59000185

  • 6.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自2023年4月1日起,对进出通州湾港区和通海港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在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20个新能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泊位。根据《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和车辆运营奖补方案》,对认定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且企业新能源配送车辆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辆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运营奖补。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

    (1)指标解释

    自2023年4月1日起,通过苏通大桥南通开发区收费站、海启高速吕四港收费站进出南通港(通海港区和通州湾港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可以享受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

    设置新能源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靠泊位是我市解决城市配送车辆停靠难、装卸难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对持有新能源货车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已允许在市区(不含海门区)所有占道收费泊位30分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2)保障措施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交财〔2022〕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通过苏通大桥南通开发区收费站、海启高速吕四港收费站进出南通港(通海港区和通州湾港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可以享受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交财〔2022〕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通过苏通大桥南通开发区收费站、海启高速吕四港收费站进出南通港(通海港区和通州湾港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可以享受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优惠政策自2023年4月1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优惠政策自2023年4月1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根据《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和车辆运营奖补方案》,经认定为“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方有资格申请2022~2023年度新能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资金。按照新能源轻型封闭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冷藏保温货车三种类别进行奖补,每车分别奖补0.8万元、1.5万元、2万元,且每年度每车奖补资金不超过车辆初始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的10%。申请运营奖补资金的车辆应当通过南通市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核算的年行驶里程(范围为南通市区)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核算周期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7.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全力支持本地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做好辅导服务。指导支持本地创新医药产品挂网;探索我市新批准上市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推动我市创新药在我省首发上市;建立DRG创新支付机制,对使用创新药,开展新技术的病组给予点数或系数倾斜;积极支持指导本地优势品种参加国家、省集采,加大临床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检查分局)

    解读:

    (1)全力支持本地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做好辅导服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调整和发布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编制统一的医保代码,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五个阶段。国家局公布当年药品目录调整方案及申报指南后,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 https://fuwu.nhsa.gov.cn/),经过形式审查、公示、复核等一系列过程后,对最终通过的药品名单进行公告,并同步通过申报系统向相关企业反馈。我市医保部门将针对调整方案、申报指南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辅导服务,在企业创新药品申报过程中加强与国家、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支持本地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可支付范围。

    (2)指导支持本地创新医药产品挂网:

    市医保局根据企业需求,编制挂网流程辅导手册,组织专题培训,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进行专题培训。我市有挂网需求产品做到应上尽上,应挂尽挂。相关简要操作步骤如下: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 “医保药品(耗材)分类与代码”模块维护产品信息,待审核通过,公示、公布赋码后即可得到产品代码;指导企业按要求向省阳光采购平台提交药品阳光挂网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合规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材料;药品质量承诺书等);依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定标准界定创新产品,指导创新产品生产企业走江苏省阳光平台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内挂网。

    (3)探索我市新批准上市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推动我市创新药在我省首发上市:

    首发报价实行集中受理、全国通行,将减轻企业跑全国31个省份申报挂网的事务性负担。市医保局按照江苏省新批准上市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指导企业应对首发报价的原料成本、研发费用、期间费用、创新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完善,推动企业基于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促成我市创新药在我省首发上市,加快新批准上市药品进入市场速度,让新药好药更快惠及人民群众。

    (4)建立DRG创新支付机制,对使用创新药,开展新技术的病组给予点数或系数倾斜:

    依据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原则,南通对省局确定的11个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在9家中医医疗机构,试点中医优势住院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全力推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可持续发展。对遵循或符合诊疗方案的病例,按照病种支付标准折算点数,纳入DRG点数法结算。为鼓励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使用,试点改革初期,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年终决算时,在年终结算点数的基础上,上浮10%作为病例结算点数,先执行两年。同时,全面支持“双通道”管理药品医院落地。对纳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的“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年终结算时医保基金全额支付。

    (5)积极支持指导本地优势品种参加国家、省集采,加大临床覆盖面:

    市医保局组建“助力集采专班”,邀请专家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进行集采政策辅导,及时在企业群中发布集采信息,搭建医保、医疗和医药三方交流平台,开展医药产品推介会,提高临床科室对我市医药企业产品知晓度、认可度,扩大我市产品在南通的临床覆盖面。

  • 8.压缩留抵退税时间,税费优惠直达快享

    正常留抵退税平均办理时长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大力推行社保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办理模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南通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解读: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1)一般行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2)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④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3)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依托人社业务系统平台,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降费率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 9.强化涉企收费监督,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全面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按80%标准收取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在重点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在金融、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涉企收费督导制度,防范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解读:

    全面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转供电费码”主要面向转供电环节的终端用户,根据转供电主体信息和终端用户电量电费信息,进行转供电环节加价高低风险判断。转供电终端客户通过网上国网App,输入电费、转供主体等信息,系统自动比对生成“转供电费码”,通过红、黄、绿三色分别提示客户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高、中、低风险,如查得高风险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供电企业对符合“电力客户办理电力新装业务,应以房屋产权证明、项目(土地、规划)等行政许可文件认定的项目范围为依据建立供用电关系。行政许可文件认定的相连(无规划市政道路、建筑等间隔)用电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受电点,按一个用电客户进行管理和计费,并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规则的项目提供以下资料后办理用电开户手续:

    零星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受理签约环节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低压充电桩客户:在受理签约环节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电动汽车所有权证明和物业同意建设证明其中一份,在业扩配套工程实施前补充完整其他资料;

    高压客户:在业务受理申请环节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用电地址物权证件和用电项目批准文件(备案)文件。

    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按80%标准收取水资源费省级部分: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要求,按照现行标准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即每平方米0.8元;水资源费按照10%:27%:63%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省和地方国库,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取水产生的水资源费的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即水资源费按全额的96.4%收取。

    在重点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在金融、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涉企收费督导制度,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在重点企业设立涉企收费监测哨点,及时监测市场主体缴费负担情况,快速核查处置涉企违规收费线索,督促整改并清退多收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金融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涉企收费督导制度,督促指导涉企收费行为,监督降费减负政策执行,防范涉企违规收费。

  • 10.建立科研容错机制

    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出台《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尽职免责制度。对财政资金支持的探索性强、风险度高的科研项目,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可以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进一步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解读: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营造一流创新环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市人大、市科技局、市司法局正联合推动出台《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目前,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市人大审议阶段,预计2023年正式颁布。

    条例将设立对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尽职免责条款。科技管理人员: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失误,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谋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免责。科技人员:对承担财政性资金资助的探索性强、风险度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承担单位和个人,原始资料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可以按照规定免除相关责任,不影响项目结题和今后申报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 11.持续推进“旗舰领航”行动

    开展第三批150家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质量体检,形成质量发展专项导航报告;分类推送产业技术贸易壁垒信息;开展标准托管服务,实现标准自动比对、实时更新,指导企业及时淘汰落后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解读:

    一是推进第三批“旗舰领航”行动。梳理培育企业名单。结合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及其他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现状,按照“企业有参与意愿、有服务需求、有发展前景”的推荐原则,确定第三批150家“旗舰领航”企业培育名单。开展全面质量体检。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设立服务专班,组建体检团队,聘请质量专家,为企业开展全方位质量体检,并形成质量发展、标准、计量、专利、商标等专项分析报告。应用线上服务平台。运用“旗舰领航”信息化系统,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重点企业“数据开放共享、服务诉求直达、培育过程管控”,提升对第三批企业信息数据的电子化管理水平。

    二是分类推送产业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根据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对“旗舰领航”企业进行分类标识,对江苏省标准化院发送的WTO/TBT技术贸易壁垒信息赋予ICS号,通过ICS索引,实现产业技术贸易壁垒信息分类推送。“旗舰领航”企业可注册登录“旗舰领航”信息化服务平台,有针对性获得本产业出口贸易方面遭遇技术贸易壁垒的相关情况,起到及时预警预防作用,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是开展标准托管服务。“标准托管”服务以“旗舰领航”行动为契机,建设每家“旗舰领航”企业专属的最新执行标准库,将企业标准库与省级标准化院数据资源进行跟踪比对,当监测到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废止、修订、被替代等情况时,主动发送提示信息、最新标准文本至企业。企业也可登录“旗舰领航”信息化系统,自主查看所托管标准变更情况。

  • 12.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南通家纺、海安家具、启东电动工具、如皋服装、如东安防等区域特色产业,以质量合作社为载体,助力特色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档升级,企业新增注册商标1000个,制定修订标准1000个以上,新增质量管理体系200个,产品质量抽检整体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苏质贷”落地,完成100家小微企业质量授信20亿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解读:

    一方面,质量合作社助力小微企业质量提升。针对行业特色和发展需要,开展质量合作社“一站式”服务调研,梳理“一社一策”建设重点工作,设立质量直通站点,打造“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窗口。鼓励小微企业注册使用“通通检”线上服务平台,在线获取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服务资源,助力企业夯实“质量”基础。组织开展质量人员培训、龙头企业观摩交流、质量月等活动,在小微企业中根植质量、品牌意识,激发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商标注册方面。线上:企业可登录南京专利代办处网站(www.njdbc.cn)下载填写网上申请确认书,直接办理商标申请业务。线下:企业可到南京代办处南通工作站窗口咨询商标申请业务(地址: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2-6楼;联系电话:0513-85361622)。标准制修订方面。企业可登录南通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www.ntbiaozhun.com),在线注册后点击“标准服务”—“标准编写”,平台为企业编制标准提供格式化模板。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可为企业编制标准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3-8512808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线上免费培训,组织技术服务机构编写专门培训课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形式培训。组织开展巡回宣讲,分享全省、全市小微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实例。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家开展惠企指导,提出符合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方案,强化帮扶指导。产品质量抽检方面。将家纺、家具、电动工具、服装产品纳入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目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措施,确保闭环后处置率达100%。统筹监管和帮扶,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出具《质量分析建议书》,帮助企业查找并整改存在问题,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稳定合格。

    一方面,“苏质贷”认证融资强化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建立企业名录库。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苏质贷”金融政策相关要求,做好企业名录库的日常维护、核实、更新,依据企业申请和银行对接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名录库。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合作银行建立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运转。实施“苏质贷”月统计、月通报制度,定期监测统计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工作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苏质贷”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小微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适时召开政企银工作座谈会,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工作典型,不断扩大“苏质贷”产品影响力。

  • 13.实施重点产业“强基提质” 工程

    加快建设国家床上用品质检中心、国家电动机产品质检中心。建成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指导全市生物医药重点园区建设药械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解读:

    国家床上用品质检中心项目地址位于通州区江海智汇园,预计2023年底竣工。中心是覆盖高端纺织产业链的技术服务平台,可为家纺产业集聚区融合发展提供检测、科研、信息、服务、培训、认证等“一站式”服务,为高端纺织提档升级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国家电动机产品质检中心项目地址位于南通高新区,总建设检验用房建筑面积约14400平方米,拟新增产品/参数检验资质215项,预计2023年底正式建成。中心建成后,将成为电动机类产品检测领域覆盖品种最多、规格最全、检测能力最强的国内先进的专业检测实验室,产品检测能力将覆盖电动机派生系列性能及能效检测,可为电机及相关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研发、认证认可一站式服务。

    推动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获批建设,根据省级事项赋权情况,为南通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就近提供技术审评、注册核查、现场检查等多项服务。指导全市生物医药重点园区建设药械综合服务站,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咨询。

  • 14.实施特种设备服务提优工程

    培育电梯维保星级单位80家,对五星维保单位建立慎罚少罚机制。实施气瓶充装单位差异化监管,对连续三年获评A类单位试行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开发叉车租赁使用共享平台,实现叉车资源统筹高效利用,减少企业投入成本。升级南通市特种设备智慧监察平台,为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全范围、全时段、全免费线上培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

    开展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对维保质量高、信用好的维保单位评定高星级并向社会发布,运用市场机制推动高星级单位获得更多市场份额,低星级维保单位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以共同提升电梯维保行业水平。探索将五星电梯维保单位纳入南通市场监管系统重点企业名单,对五星维保单位建立慎罚、少罚等容错机制。

    开展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分级分类监管行动,对A级单位每6个月实施一次监督检查,对B级单位每3个月实施一次监督检查,对C级单位每2个月实施一次监督检查,提升气瓶充装行业竞争秩序。同时对连续三年获评A类单位试行自我声明承诺换证。

    开发叉车租赁使用共享平台,引导小微企业通过“长租叉车”方式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既提高闲置叉车利用率和物资搬运效率,又节省企业在设备维护、维修和管理上的人力、物力,实现降低成本和绿色节能“双丰收”。

    在“南通市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企业端投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手册》《特种设备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小通讲安全”短视频》等,打造特种设备“学习强国”,为企业提供免费教育培训。

  • 15.实施专利转化“雨露计划”

    聚焦6大重点产业集群,推动400家以上中小企业实现专利技术转化1200件以上,推动50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

    以知识产权各门类全链条运营为牵引,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深度融合,推动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实施,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南通企业。按照南通市创新发展规划,围绕船舶海工、高端纺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六大重点产业集群,发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在专利转化方面的专业性,通过精准对接供需双方,实现专利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高校院所产学研、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为南通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支持。

    办理途径:线上:企业如需登记专利转化需求,可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zhfw/app/zhfw.app?id=SY)办理。企业如需办理专利转化或质押业务,可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index.jsp)。线下:企业如需申请办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可至南京专利代办处南通工作站窗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地址: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2-6楼;联系电话:0513-85361622)

  • 16.实施知识产权“指南针计划”

    对上市、拟上市、走出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服务,筹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通分中心。为专精特新、“旗舰领航”企业开通专利预审绿色通道,2个工作日响应,7个工作日预审结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

    对上市、拟上市白名单企业和“走出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服务,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知识产权纠纷产生;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通分中心获批,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与协调机制,提高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精准服务专精特新、“旗舰领航”企业,开通专利预审绿色通道,企业可登录“专利预审服务系统”(http://58.221.238.219:10081/index.html)进行专利快审备案,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绿色通道企业1个工作日核实预审领域,2个工作日响应,7个工作日预审结案。

  • 17.实施企业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

    开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线上培训指导、示范文本指引、自我风险评估和绿色维权通道等服务,打造商业秘密“保险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

    开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搭建“了解商秘、共享之库、商秘自检、维权互动”等功能模块。为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宣传培训、规范化文书和管理制度参考,对企业现有保密措施进行风险评估,打造便捷互通的绿色维权通道。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清源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 18.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全面推广应用“公平竞争e审查”监测评估信息化系统,实现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定期开展政府采购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专项排查清理,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采购本地供应商、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解读:

    全面推广应用“公平竞争e审查”监测评估信息化系统,实现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全市域范围内推广应用“公平竞争e审查”监测评估信息化系统,采用“大数据监测+专家复审评估”模式,实现涉市场主体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全覆盖审查。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严防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情况发生。

    定期开展政府采购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专项排查清理,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采购本地供应商、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查处设库情况。为此,市财政局定期开展政府采购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专项排查清理,并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列入《南通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严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供应商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等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纠正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 19.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

    打造投标保证金收退新机制,全过程无需人工介入,全程智能化执行,保证金按照预定时点自动退还至投标人账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保证金退还效率,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题,改造升级了电子保证金管理系统,推行保证金自动退款新模式。改变了以往保证金退还需要手动发起、人工审核的传统做法。招标人(招标代理)完成自动退款的授权以后,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的账户,退款的平均周期从原来的七天压缩到现在最短的三天。

    办理流程:①招标人(招标代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选择“允许发起自动退款”并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相关的授权委托书;②系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结束后的24小时内,自动触发退款功能,将投标保证金按照进账路径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过程中无需人工介入;③投标人如存在法律法规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规定的情形,招标人(招标代理)可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终止自动退还功能。

  • 20.实施“数字赋能、信用助企”工程

    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南通市信用服务系统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创新信用承诺管理应用,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嵌入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缩短企业审批时间;运用企业评价运行管理系统,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联动应用,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以信用为企业融资增信,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建设,形成企业信用风险精准画像,实现“通信贷”一体化办理和全流程放款,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发放各类信用贷款超百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南通中心支行、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解读:

    “数字赋能、信用助企”是指,在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南通市信用服务系统(具有信用承诺管理、企业评价运行管理、融资信用服务等功能),有效为企业简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信贷融资便利。

    信用服务系统把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嵌入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市场主体诚信守诺为重点,构建“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通过以信用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提高市场主体便利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部分行政许可实现“秒办”;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就会受到一定限制。

    企业评价运行管理系统从司法监管、行业合规、市场行为、自身素质等方面设置指标,采用动态评分法生成评价结果,形成重点关注主体清单和风险预警主体清单,供政府机构、金融部门等在实施行政审批、金融信贷时参考。

    市场监管部门在2022年“信用+双随机”创新探索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结果,编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管计划,将分级分类结果全面运用至2023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进一步减少涉企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2022年11月,南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南通企业征信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由市大数据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南通征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建设,平台致力于为金融机构等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务,解决企业融资业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架起信息桥梁。目前平台已与全市41家银行机构联通,涉企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后续将推动平台有效发挥“信用助企”融资服务功能,推动银行机构依托平台信息有效拓展首贷户及投放信用类贷款。

  • 21.建立失信提示预警机制,高效开展“信用修复”

    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指导、谁整治”工作思路,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升级企业信用云修复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提示和失信预警机制。对市场监管、纳税等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现信用修复自动提醒功能。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指导,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管理局、南通市税务局)

    解读:

    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指导、谁整治”工作思路,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升级企业信用云修复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提示和失信预警机制。对市场监管、纳税等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现信用修复自动提醒功能:(1)市场监管部门开发信用修复“全流程打铃提醒”系统,将“增信减负”贯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流程。事前预警提示。在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前,系统“点对点”发送“打铃”提醒短信,促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事中修复提醒。在市场主体符合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提前修复条件后,系统自动向其发送提醒短信。事后跟踪服务。经提醒未申请信用修复的,监管人员采取“上门送信”等方式主动帮扶,并通过信用修复咨询电话、“云修复”小程序等远程指导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疑问专线答、网上随时办”为市场主体提供极大便利。市场主体收到短信提醒后,要立即与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主动修复信用,有效规避失信风险。

    (2)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信用评价、修复规则及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行为习惯,全面梳理共性高频风险点,归集覆盖参评对象开户、申报、缴款、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信用预警指标。剖析纳税人触发指标的行为特征,分类设定提醒时点,依据涉税行为习惯、经营特点选择合适的提醒渠道和对象,精准开展信用提示提醒。采用“集合式”推送纠正失信行为的链接、方式、渠道等,用最便捷的方式、最精准的手段帮助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目前在触发纳税信用扣分指标的“事前、事中、事后”税务局通过短信、微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精准提醒。如申报期截止前两天“未申报、未缴款”等行为指标主要为逾期类和限级类指标,失信风险的发生相对容易预判,适宜做事前提醒;对申报期截止后一周的“未申报、未缴款”等行为指标属于可修复扣分指标,失信行为发生后越早纠正,修复加分越高,适宜做事中提醒;对“认定为非正常户”等可修复的直接判D指标,及时提醒可以帮助企业尽早提出修复申请,消除D级造成的惩戒措施,采取事后提醒。市税务局参考省局下发的清册,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短信、微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对涉及未申报、未缴款、非正常户等情形的户纳税人开展纳税信用预警提醒服务,精准提醒该类纳税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挽回信用损失。

    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指导,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2023年,南通市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与行政处罚决定部门将持续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活动现场将邀请具有丰富信用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进行授课,现场演示企业信用修复的具体步骤,解决企业对信用修复问题的疑惑。有需求的企业请及时留意“信用南通”网公告,或与当地信用管理部门进行联系,申请参加。日常企业信用修复可至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崇川区工农路150号)市大数据管理局窗口(50号窗口)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3-59001939。

  • 22.深化证照“套餐办”,许可经营一体化推进

    深度集成企业准入、准营两个领域事项,市本级开发“需求导向、自由组合”的“智能化、模块化”一体申办平台,便于市场主体一次了解行业准入、准营办理要求,根据业务经营范围自由组合申办,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实现超市(便利店)、餐馆、熟食店、烘焙店、药店、健身房、美发店、美容店、汽修店、洗车店等10类准入准营事项“套餐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烟草专卖局)

    解读: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和涉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聚焦企业关注度高、办理高频、需求量大的行业场景,在全市范围内,先期选取超市、餐馆等企业群众需求度高、整合办理意愿强的行业,将市场主体开办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行业分类进行打包整合,实行证照“套餐办”。一揽子梳理汇总南通市涉及28家部门实施的10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办理标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准入准营”专栏和线下“套餐办”窗口实现“一口告知”;深度整合多部门多事项多张申请表,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实行“一表申请”;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开设“准入准营”套餐办理专区,科学设置办理场景,支持用户根据自身业务经营需求采用模块式分段自由组合申请和新增业务叠加申请“一网联办”。

    证照“套餐办”让企业可以便捷地一次性了解和办理准入、准营两个领域的相关事项,有效破解“准入容易准营难”,为企业办事进一步减轻成本。申请人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准入准营”专栏(https://nts.jszwfw.gov.cn:9087/ntzwdt/ntzwdt/enterpriserelatedtask/special.html)或政务服务大厅“套餐办”专窗查询和办理。

  • 23.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一证办理”

    以总承包合同为核心,在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首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审图合格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即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设计审查的,依法办理。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通过进程自动增加施工许可范围,不再另行核发施工许可证。配套建立“容缺后补”监管机制,各类监管与施工进度同步,所有必需的技术、管理等资料在竣工验收前补齐即可。(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解读:

    按照“快审批、重监管”改革思路,通过审批与监管流程优化,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竣工交付,早投入使用。在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图纸设计有先后顺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通常也会分阶段获得,因此,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审图合格证取得的次数办理相应的施工许可证,通常需4至5次,建设单位材料准备时间累计耗时约60天;按照施工许可“一证办理”创新举措实施,获得首次施工许可后,施工许可证依据施工图审查合格进度自动增加施工许可范围,不再另外核发新的施工许可证,实现“多期办”为“一次办”,可为项目节省前期准备时间50天以上,有效节省至少75%以上的审批申报材料。项目体量越大,节省报审时间就越多,减少报审材料比例也就越高,极大方便了建设五方主体,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创造了高速通道。

  • 24.优化环评审批,“总量调蓄库”保障资源供给

    新增6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探索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改革,简化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编制内容,避免重复评价;工序不涉及产生重点污染物污染因子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缩短审批时间;压降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规划环评处于有效期的省级以上园区内企业新、改、扩建的项目,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提前对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省级重大项目建立信息服务卡制度,主动对接建设单位,超前介入环评编制,实施“点对点”服务;深入探索“总量调蓄库”制度,完善并规范总量收储和使用机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总量资源供给。(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

    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规划环评获批的省级以上园区试点全覆盖(化工园区除外)。

    简化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编制内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可不开展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除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或需要补充特征污染物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等方面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符合开发区规划总体定位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生态环境评价结论;规划环评中已分析规划内项目区域环境影响的,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建设项目可依托规划的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绿岛”项目的,在项目环评中对上述依托工程环境的影响分析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污染因子(地下水、土壤除外)已纳入园区监测计划的,建设项目可简化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区域内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工序不涉及产生重点污染物污染因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作出承诺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予以受理;审批部门受理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压降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时限:对合规园区内符合准入条件的一般拟建项目,项目环评报告表在7日内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环评报告书在20日内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为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行“点对点”服务。对完成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拟建项目,提前进行技术审查,加快审查速度。

    超前介入环评编制:提前介入环保服务。成立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专班,根据项目需求明确责任部门与人员,实施“点对点”服务。与省级以上园区签订局地项目服务协议并定期会商,提前介入项目施工、环评编制等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总量调蓄制度:对于各地减排腾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除去完成年度任务部分之外,60%由县级使用、40%由市级统筹,县级指标优先用于辖区内重大项目,市级指标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差异化支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

  • 25.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以年度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清单为依托,实施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全链条前置服务,梳理建立年度用地用林用海报批“服务库”,建立内部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协同机制,容缺受理、优化流程、同步联审,提高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办理时效,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实现“应保尽保快保”。创新重点涉港项目报批服务,全流程梳理报批服务清单,提前介入提供跟踪服务,推动并联手续同步报批,确保集约节约规范使用港口岸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

    解读:

    以2023年度49个省级重大项目、211个市重大项目为基础构建用地用林用海报批“服务库”,全面梳理其要素保障需求,全额保障省级重大项目新增用地计划,并在国家下达地方的年度新增计划中,优先保障市级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分解落实保障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逐个项目倒排时间、明确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研究保障路径,实施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前期准备,指导地方政府同步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征地安置、控规编报等工作,推动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变“串联”为“并联”,实现审批报件材料内部处室共享,服务保障需求三级(市县乡)联动回应。建设项目用林报批时,如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或省级以上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尚未通过市级审核时,省林业局可容缺受理,待项目用林批复后三个月内补正。不符合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划承诺制项目用海,将报批涉及的政府承诺意见,纳入市政府用海意见一并办理出具,避免重复审查,降低报批成本。针对市以上重大项目,市级审查时实行容缺受理、预审查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 26.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适用范围

    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将查验货物纳入试点范围,通过采取“嵌入式”查验和“顺势监管”模式,提高货物通关效率,进一步扩面提质,提升口岸集疏效能。(牵头单位:南通海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

    为减少大宗散货在码头的装卸环节和监管场所的存储环节,进一步压缩企业物流成本和货物在港时间,海关持续开展“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现有通关作业模式下,企业需将进出口大宗散货运输至海关监管场所后,向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查验等手续,待海关给出放行指令后,再从监管场所将货物提离或装载到外贸轮船。采用“直提直装”模式后,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货物运输途中,提前申报并完成必要的通关手续,货物运抵,无需查验立即放行的条件下,即可直接在国际航行船舶边完成接卸提离或装船离境,实现“船到船”过驳作业,无需再卸货到海关监管场所。该模式下,企业节省货物进出监管场所的装卸、储存费用,码头也释放堆存空间,保障更多货物流转,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同时,进一步结合可在船边快速查验的货物品类,探索扩大适用“直提直装”模式范围,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 27.融入长三角海事一体化,实施“不停航办证”

    加强长三角海事监管服务协作,为船企接单、新造船舶完工下水、出坞、舾装、出江试航、交船提供全方位咨询指导和安全保障。主动对接协调江浙沪海事部门,对长三角地区在籍海船买卖、变更等全面实施“不停航办证”,为辖区40余家船舶修造企业、300余家航运公司打造全产业优质海商环境。(牵头单位:南通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南通办事处)

    解读:

    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工作机制的适用对象是在上海、浙江、江苏海事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登记的海船,适用的业务包括因船舶所有权变动、船舶所有人住所变更或船舶航线变更,需要在两个船籍港之间或本船籍港内申办的注销登记、船舶名称核定、所有权登记、国籍证书核发以及变更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俗称“转籍检验”)等海船转籍业务。

    “不停航办证”服务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可以依船舶转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不停航办证”服务。拟申请“不停航办证”服务的新旧船舶所有人需要分别同时向相应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转籍登记手续、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新旧船舶登记机关受理后,同步办理注销与登记业务。新船舶所有人凭有效的原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登记机关申办短期国籍证书。原船舶检验证书可继续有效至下次定期检验窗口期。完成转籍检验前,船体标识及原船舶检验证书仅以船舶识别号作为唯一编号与船舶国籍证书对应;完成转籍检验后,船舶所有人凭补正材料换发正式的船舶国籍证书。

  • 28.深化水上“大交管”建设,实施重点船舶“快进快出”

    拓展沿海港航调度一体化新型交通组织指挥体系应用,开发应用沿江港航调度一体化智能平台,实现109座码头、102家代理公司全覆盖,形成“江海一体”调度全覆盖格局。强化“绿色通道”机制,促进船舶航行计划和港口生产调度、引航调度有机融合,实施进入长江南通段大型海轮、集装箱船和重点物资运输船“快进快出”,减少锚泊等待时间,推进小庙洪航道夜航常态化,预计全年帮助港航企业节约物流运输成本4亿元。(牵头单位:南通海事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引航站)

    解读:

    重点船舶“快进快出”服务举措依托于“智汇江海”大数据平台。重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船E行”公众号或下载“船E行”APP申请注册。注册登录后可在“船舶进港预报”模块中进行船舶及货物进港申报。海事管理部门将综合参考气象条件、航道通航实际、码头靠泊能力等因素,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对重点船舶实施优先编排进出港计划、引航计划以及锚泊计划等。

    此外,对进出长江船长超过205米,吃水超过10.5米的受限船舶可在平台中“受限船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如船长超过250米则在申报时填写“进出江绿色通道申请”,海事管理部门将根据船舶靠离泊、进出江计划与相邻海事管理机构加强信息流转与协调,为重点船舶开辟“绿色通道”,全程实施重点跟踪监控、信息服务、交通组织服务和海巡艇现场维护等举措,保障重点船舶安全高效进出港。从而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利用率及码头周转效率目标,助推南通港航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释义:重点物资运输船是指靠离南通港口运输电煤、LNG、LPG、原油、成品油、粮食、医疗物资等重点物资的船舶。

  • 29.企业数字证书“一证通行”,登记档案“查立得、得即用”

    依托南通市电子印章平台,开发数字证书互签互验功能,整合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领域数字证书,为企业提供线上统一数字认证和签章服务,实现企业一张证书贯通办事,减轻企业负担。改进企业档案查询方式,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实现登记电子档案全程线上查询、下载、打印,为企业融资、招投标、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公积金中心、财政局、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

    依托南通市电子印章平台,开发数字证书互签互验功能,整合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领域数字证书,为企业提供线上统一数字认证和签章服务,实现企业一张证书贯通办事,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完善升级南通市电子印章系统,开发建设互签互验功能,适配人社、医保、公积金在用CA数字证书系统,实现全市近8万CA数字证书互签互验,解决企业“一企多KEY、证书不互认、使用繁琐”等问题,存量数字证书适配后可在人社、医保、公积金系统贯通办事,无需重新申领,新办数字证书可直接在各业务系统通用,推动企业“一套印章、一张证书”在不同业务系统一证通行、顺畅办事。企业数字证书一证通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使用整合后的数字证书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miapp.ntgjj.com/ish)办理单位业务。

    改进企业档案查询方式,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实现登记电子档案全程线上查询、下载、打印,为企业融资、招投标、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运用数字档案资源和信息化手段,拓展企业登记档案查询途径,实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全流程网上查询、下载、打印,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提升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让企业和群众“随时查、及时得”。改革后,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扫描登录或者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系统,自主查询、导出和打印电子档案,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秒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路。办理途径: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政务服务旗舰店,在“特色创新”栏目中点击“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58.221.115.12:18080/办理。

  • 30.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

    全年开通数字人民币受理商户门店超10万家,加油站100家,地铁购票机100台,覆盖景区、文博场馆、医院和学校各10家,不断提升企业和个人支付结算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人行南通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解读:

    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具有低成本、支付即结算、可控匿名、安全性等特点。2023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23号)要求,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挥“双牵头”作用,协调有序推进全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深化拓展试点领域和场景,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普惠金融等诸领域的应用,完善数字人民币支付生态环境,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力求各项试点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同时有序组织开展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激发数字人民币保民生、促消费、助商户的潜力价值,助力打造“惠聚南通?美好生活”消费品牌。

  • 31.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推进数据资源共享

    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归集水平,健全电子证照归集责任清单、共享清单,建立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工程审批等领域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推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证照在审批服务领域的共享应用,建立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对运用过程中发现的异议及时联系登记主管部门核实校正。持续提升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应用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所需材料。(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解读:

    截至2022年底,我市确定了第一批、第二批16个市级部门电子证照归集责任清单,完成66类证照和28种批文的照面制作,并向省电子证照库归集94类证照。通过对接省电子证照库,确定电子证照共享责任清单,已实现市级46类证照2454个事项、县区级43类证照8204个事项的证照调用共享。今年,我市将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和治理工作,更加健全电子证照标准化清单体系,与卫健、市监、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合作,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工程审批等重点领域电子证照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减少证照变更和换证期间电子证照数据的等待时间。同时,建立我市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在使用中不断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持续提升电子证照共享水平,为市民和企业办事提供更加便利、更加及时的电子证照服务。

  • 32.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带押过户”常态化

    借助“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线上登记平台,支持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网上办、一日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系统直连方式实现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业务无缝衔接。在押不动产过户时,无需还贷解押,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共同提起申请登记,按照“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的要求,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实现登记和金融有效衔接,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南通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借助“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线上登记平台,支持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网上办、一日结”: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银行布设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通过“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办事平台进行网上查询和收件,登记机构后台完成审核、登簿、推送登记结果及电子证照,建立“外网申请、后台审核、一次办结”的线上登记工作机制,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网上办、一日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系统直连方式实现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业务无缝衔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生产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采用直连方式实现信息共享。申请人在银行端提出贷款需求,银行审批完成后,自动生成抵押借款合同、申请书等电子登记要件,在银行端发起抵押登记申请,登记机构获取电子登记要件进行审核并推送电子证照。全流程无需人工填报表格,让企业、群众办理抵押登记更便捷、更智能、更安全。

    在押不动产过户时,无需还贷解押,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共同提起申请登记,按照“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的要求,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实现登记和金融有效衔接,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

    “带押过户”业务是依托于住建局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办理,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和待抵押转让的资金监管协议后,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也发放至监管账户,待监管资金全额到位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中心同步办理卖方原贷款的解抵押、过户、买方贷款的抵押,待办理完毕后,监管资金先行归还卖方原银行贷款,尾款拨付给卖方账户。目前辖内多数银行机构暂不办理跨行业务。

    银保监会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协同做好“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推行“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带押过户”,降低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

    群众在办理带抵押的二手房过户时,申请人无需提前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共同提起申请登记,按照“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的要求,即可完成不动产的交易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

  • 33.全面升级“交房即发证”办理模式

    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带签名和印章的生效电子版商品房销售合同,采取“一次收缴、后台分账”税费同缴方式,常态化实现在交房现场“掌上申请、一网通办、线上缴税(费)、当场拿证”。进一步优化商品房、存量房转移登记办理流程,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线下登记窗口实行综合收件、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南通银保监分局、大数据管理局,南通市税务局、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申请人在交房现场登录南通百通app的“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平台,获取住建部门提供的带签名和印章的电子商品房备案合同,申请商品房登记业务,提交材料后,税务和登记部门同步进行线上验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一次性付清税款和登记费,现场获取不动产权证书,常态化实现在交房现场“掌上申请、一网通办、线上缴税(费)、当场拿证”。

    住建、税务、登记等三部门进一步优化商品房、存量房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完善线下登记大厅窗口设置,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逐步推进“一人受理”模式,最终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综合收件、无差别受理。

  • 34.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自2023年4月1日起,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升级环保税在线申报功能,对印染纺织、建材建筑、金属加工等行业自动生成排污系数,简化填表方式。推行增值税预填报功能,系统自动采集生成报表数据,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推行增值税往期更正申报预填报功能,采用引导式界面,大幅压缩填报时间。(牵头单位:南通市税务局)

    解读: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对于广大环保税纳税人而言,采用第三方监测报告申报缴税需要付出较大的监测成本,但采用排污系数法申报存在知识盲区和计算困境。为有效破解环保税纳税人申报困局,自主研发环保税产排污系数法智能申报模块,纳税人逐条选择即可自动产生排污系数,填写产品产量即可完成纳税申报。

    全市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在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网上申报时使用申报表预填的方式辅助完成申报。每月1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月各类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加工,结合纳税人在系统中的各类备案情况,自动生成申报表部分数据,办税员在点击“申报表初始化”按钮同时,会弹出“集成采集表”,要求办税员对机内无法加工的纳税人相关数据进行补充或归类,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增值税全部报表,待办税员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以下项目需注意:1.办税员应在发票勾选完或修改勾选结果后,需等待电子税务局完成同步全部进项信息,同步时长大约20分钟,然后再进行预填申报,否则进项信息可能未成功带入。2.对于涉及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目前仍未能实现通过农产品发票开具情况进行预填,这部分办税员仍需通过原有电局的农产品发票勾选确认模块操作,并在附表二中导入。3.办税员发现预填结果与实际应申报存在偏差,可能因发票不规范选择商品编码、电子底账在月初数据未同步等原因导致存在偏差,请务必在预填结果完成后确认数据准确性。

    针对一般纳税人中的非出口企业,采用引导式界面,由纳税人选择需要更正的税种、所属期和更正的栏次,纳税人填写更正后的数据保存提交。RPA数字员工自动抓取纳税人填写的数据到金三中更正申报表,将更正后的附表和主表暂存并以PDF的格式反馈给纳税人电子签章确认,如果反馈更正正确,RPA数字员工将暂存的数据正式填写进申报表,申报成功;如果更正错误,纳税人可以点击作废,暂存数据消失,更正失败。

  • 35.扩展便民利企移动应用,更好实现“掌上办”

    依托“南通百通APP”等,推进人社、医保、商务、质检等移动应用服务进一步整合。根据省移动端应用标准清单,加快推进移动应用开发接入“苏服办APP”。深化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建设应用,推动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

    依托“南通百通APP”等,推进人社、医保、商务、质检等移动应用服务进一步整合。根据省移动端应用标准清单,加快推进移动应用开发接入“苏服办APP”:建立健全移动应用管理制度,严把政务APP新建、备案关,扎实推进政务APP清理整合工作,压实移动应用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人社、医保、商务、质检等移动应用服务进一步整合,扩展便民利企移动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实现更多服务“掌上办”。以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广域宣传“南通百通”,提升政务服务品牌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

    深化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建设应用,推动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开展便民服务“一张图”升级建设工作,与生成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一张图”上全流程提供以下应用:(1)公开细化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办理要求、所需材料等;(2)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承诺期限、制式卷宗、参考样本和流程规范;(3)提供办事预约服务,申请人通过“一张图”上提供的途径预约到窗口办理业务的时间,以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4)提供材料预审服务,申请人根据“一张图”上公示的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将材料准备完毕后通过“一张图”上提供的途径上传,后台人员校看材料后,将修改建议第一时间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修改完毕后到窗口一次就可以办完审批业务,真正实现让材料“多跑路”;(5)依托“网办中心”建设,提供网上办理;(6)推广电子证照,方便企业、群众网上下载使用;(7)提供评价与意见反馈渠道。

    移动应用将服务渠道全面向移动终端延伸,可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掌上”政务服务,减轻到办事窗口“跑腿”的负担,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高效便捷服务。

    根据省移动端应用标准清单,实现将电子社保卡签发、社保卡信息查询、参保信息查询、个人权益单、缴费记录查询、灵活就业登记、就业见习岗位申请、就业创业证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专项能力证书查询等人社相关移动应用开发接入“苏服办APP”。办事群众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注册登录后找到要办理的业务(南通百通APP可通过首页中“社保查询”进入人社专区,江苏政务服务APP通过首页-主题服务-社保进入社保专区),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办理。

  • 36.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五张清单”

    对非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按照“不触发、不监管”原则,推行“触发式”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拓展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新增广告、商标、计量等轻微违法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加强包容审慎执法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督,以监督效能促进执法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

    解读:

    对非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按照“不触发、不监管”原则,推行“触发式”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拓展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新增广告、商标、计量等轻微违法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在非重点行业开展试点,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以及预警监测信息,编制《触发式监管清单》,设定监管“红线”,对触碰“红线”的企业立即启动监管执法;对未触碰“红线”且信用风险低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观察期”,以有效提高监管预见性和包容性,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有因必处。

    开展《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试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制定广告、商标、计量等轻微违法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加强包容审慎执法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督,以监督效能促进执法质量提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明确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含辅助人员)每年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课程不少于10学时,推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正确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探索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清理完善、规范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实施免罚轻罚清单情况的监督。

  • 37.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三会 一单”工作法

    推行执法前召开执法告知会,告知执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处罚依据等,发放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中召开现场启动会,介绍执法检查的目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内容等;执法后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已执法情况、典型案例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指导企业及时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同类问题隐患。推行线上数据巡查监测,推进“线上监测预警+线下精准执法”非现场监管,提升线上巡查比例,营造“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环境。(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

    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三会一单”工作法。推行执法前召开执法告知会,告知执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处罚依据等,发放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中召开现场启动会,介绍执法检查的目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内容等;执法后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已执法情况、典型案例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指导企业及时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同类问题隐患:

    具体做法: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后、开展执法检查前,组织所有被查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执法告知会。会上,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告知执法检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处罚依据等,送达《重点执法事项清单》。企业先行对照《重点执法事项清单》等逐项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闭环。对于已经整改完成,或者列入企业整改计划并整改中的问题,可以免予行政处罚。

    在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时,先在被检查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员工召开现场启动会。会上,企业介绍相关情况,执法人员主要介绍执法人员组成、现场检查流程、现场组资料组检查重点内容等。会后,执法人员依据《重点执法事项清单》等开展执法检查,推行“说理式”执法,注重法律答疑解惑,提供现场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切实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的能力。

    在对部分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后,组织同地区、相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会。会上,通报前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特别是被查处重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举一反三及时自查自纠,整改闭环,避免因同类问题隐患引起行政处罚,起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

    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行业领域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围绕清单制定检查方案,对同一企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制定综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实行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重点执法事项清单涉及通用重点执法事项15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20条、冶金等工贸领域71条共106条。

    适用范围:全市重点企业

    推行线上数据巡查监测,推进“线上监测预警+线下精准执法”非现场监管,提升线上巡查比例,营造“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环境:

    具体做法:依托市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化工企业风险值数据分析模型,通过系统周期统计、多方数据汇总、融合分析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状况,实现对企业的科学评估,并将企业得分与巡查整改情况作为监测预警分析报告的数据支撑和执法检查的参考依据,实现执法检查对象精准、事项精准、方式精准、处罚精准,充分汇聚企业在信息化平台中接入的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动火作业情况、每日承诺公告情况、五位一体平台信息录入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制定与实施情况、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采用“日提醒、周通报、月评估”的递进式监管模式和约谈等多种手段,多元化运用“线上预警监测”的分析结果,既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又精准履行了监管职能,达到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效果。

    适用范围: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接入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工贸行业领域中的企业(主要涉及金属熔融、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领域的企业)。

  • 38.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围绕中小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治副总进企业、“微光计划”、法律服务“微诊断”等活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清单。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解读:

    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组织开展“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通过法律服务“微诊断”,进一步了解企业和从业人员需求,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仲裁力量,提供公益走访、法治体检、法治宣讲、纠纷化解等服务,全市建立111个“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集市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围绕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等开设企业法务课堂。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微光计划”,落实“法治副总”制度,推进服务清单项目落实,为园区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精准化服务。企业如有法律服务需求,可与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

    根据企业需求,产业链法律服务团有针对性地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增强法治意识。根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研究发布涉企法律服务产品,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开展公司律师、执业律师业务交流活动,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申请人可向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或各公证机构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或公证机构借助安全高效的公证区块链技术,将生物识别、区块链、时间戳、电子签名、云存储等科技手段有机结合,形成“法律真实”加“技术可靠”的双叠加保护功能。在线对事前存证各类知识产权证据,为权利人的各类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商标“在先使用”权等提供高效优势证据;对各类知识产权许可、买卖(包括竞买)、合作、入股、赠与、质押融资等合同/协议和委托、遗嘱等单方处分行为公证,并利用提存、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手段监督履约,规范各类知识产权运用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有序流转;对各类知识产权线下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帮助权利人固定侵权事实和证据,并通过在线证据保全公证辅助系统,助力电商平台线上侵权证据保全,提升办证效率,便利权利人及时通过行政、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轻权利人取证成本和负担。

  • 39.打造“无忧”金盾服务品牌

    新建10支“企无忧”金盾服务队,实现市县全覆盖,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定制服务。组建商会警务服务站“商无忧”服务队伍,全力保障中小微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商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增强商会凝聚力、影响力,促进“平安—发展”双循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工商联)

    解读:

    紧紧围绕“无忧”金盾服务品牌,重点打造“企无忧”和“商无忧”两支服务队,把警务服务精准覆盖到各类市场主体,把平等保护贯彻到执法、服务各个环节,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无忧无虑谋发展”。

    (1)组建县级“企无忧”金盾服务队。整合各地“护企专业队、法律服务队、安全顾问队”三支专业服务队伍,参照市局模式,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分别组建1支“企无忧”金盾服务队,人员由经侦、法制、交警、出入境、治安等主要警种部门骨干民警组成,面向市级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常态开展“问需于企”走访恳谈活动,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上门服务、法律服务、预警防范等个性化订制警务服务。

    (2)组建“商无忧”服务队。依托商会警务服务站,整合公安、工商联、商会力量,组建“商无忧”警务服务队,一站式受理中小微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诉求。对一般性的诉求由商会警务服务站协调解决;对非警务诉求,通过工商联渠道转递办理;对疑难复杂的警务诉求,交“商无忧”警务服务队闭环处理。

    (3)商会警务服务站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商会警务服务站“人员、场所、制度、职能、设施”五规范和“名称、标识、规则、程序、登记”五统一,进一步规范建设商会警务服务站机制建设,从而以商警务诉求解纷为重点、站点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体现司法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 40.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民营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企业等设立联络点,进一步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新经济新业务中推广运用。推广商业秘密在线公证,创新“公证+金融”服务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市场风险。(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解读:

    通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挖掘企业法律隐患,调处企业矛盾纠纷,消除企业法律风险。制定完善企业调解组织的硬件建设标准和软件建设规范,切实加强阵地、制度、业务、队伍的标准化建设,为涉企纠纷调解平台的规范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加强新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紧盯民生、金融、房地产等风险多发领域,大力发展消费、环保、物流、电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通过开展“枫桥经验”传承提升年行动,加快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非诉解纷手段,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实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

    “推广商业秘密在线公证”是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公证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市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进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平台搭建工作,选择成熟的公证机构开展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试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精神,我市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创新‘公证+金融’服务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市场风险”。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金融债权文书范围:(1)各类融资合同,包括:各类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各类贷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等各类票据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合同,信用卡融资合同(包括信用卡合约及各类分期付款合同)等。(2)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等。(3)各类担保合同、保函等。(4)符合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三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响应国家号召开展的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等网络金融业务与债务人所签署的符合我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要求的电子债权文书亦可以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 41.升级便企诉讼服务

    开通“南通百通APP”诉讼掌上服务,开展涉企案件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诉讼、在线送达,推动“支云e站”乡镇街道全覆盖,为企业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推进诉前评估鉴定,深化金融、商会商事等领域诉调对接。(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读:

    持续完善公正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机制改革,让市场主体评价更高、感受更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目标。通过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在“南通百通”APP上线诉讼服务模块,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通过打造“一案一码一空间”,在案件立案同时自动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便利当事人实时获取案件信息、了解审理进展。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支云e站”乡镇(街道)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风险评估、诉讼指导、材料收转、判后释法答疑等专业、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强一站式解纷“门诊部”建设,做大做强金融、商会商事等调解组织,形成以行业或企业内部消化为主、行业专业调解或仲裁为辅、诉讼托底的源头治理模式,努力让更多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 42.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治理

    激发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机关主动消除行政行为违法状态,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更大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行政案件,依法保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解读:

    以司法助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让市场“无形之手”充分施展、政府“有形之手”更加有效。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推广应用,推动建立容错纠错等配套机制,推动自我纠正由诉讼阶段向诉讼前端传导,发挥自我纠正在行政程序主阵地、复议程序主渠道中的争议化解作用,让更多行政争议在诉前由行政机关主动解决。妥善审理招商引资活动中因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不履行引发的纠纷,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性质,清晰界定违约责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点纠正因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变化以及负责人员更替导致的“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问题,强化契约精神,推动政府守信践诺。聚焦行政案件数量较多的领域、败诉率较高的地区,开展针对性执法培训、协调沟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 43.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四查”办案模式,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刑民综合履职、行刑有效衔接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科学布局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构建“集中管辖+巡回审判+专业调处”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新格局。妥善审理涉企创新成果权属确认、权利转让、利益分配等纠纷案件,保护和激励创新创业。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攀附仿冒,以及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

    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治理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加大对“专精特新”关键核心技术、船舶海工、装备制造、建筑纺织等重点产业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充分发挥证据保全、调查令、临时禁令等诉讼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中的沟通协调,强化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程序上的衔接,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推动家纺城律师驻点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驻点律师参与调解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 44.集中清理涉企“挂案”

    建立挂案清理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对全市涉企挂案开展集中清理、质量评查,监督纠正违规立案撤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排查“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风险,对立案之日起超过二年未处理、长期搁置的“挂案”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每一起涉民企刑事案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

    解读:

    清理“挂案”在帮助企业减轻诉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涉企“挂案”清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对构成犯罪、有进一步侦查条件和价值的,提出下一步侦查取证的方向和意见,对于证据已达到起诉标准的,建议移送起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符合追诉标准的,应撤尽撤。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做好取证引导工作,围绕事实、证据情况,从源头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法检会商的平台作用,协同推动问题解决,共同支持改革、激励创新、保护创业。

  • 45.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性措施,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及企业所有者、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拟作出逮捕决定的,提级审批。(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解读:

    依法平等保护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我将依法准确做到宽严相济,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推行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通过从政治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等多个维度开展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实质性判断标准,依法行使检察诉权,综合考量涉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等情况,结合认罪态度、退赔、和解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适用不起诉。深化落实涉企案件捕权上提一级制度,统一涉企案件逮捕尺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及时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持续释放司法善意。

  • 46.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坚持平等保护与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加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力度,针对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向涉案企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执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合规计划。通过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引入第三方监管、评估、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合规整改,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建立合规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解读:

    涉案企业合规是检察机关主导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自试点以来,企业合规制度在促进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持续深入,我们将依照“能用尽用、应用尽用”的原则,积极稳慎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大型企业、跨国企业等各类涉案企业中适用合规。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运行机制,发挥专家作用,提升合规监管专业性,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异地协作机制。结合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分领域系统梳理刑事风险点,建立刑事风险防范机制。与公安、法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协作机制,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行刑衔接机制,妥善合规制度实效范围,不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造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良好营商环境。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坚持依法监管、服务大局、平等保护、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科学合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合规管理、合法经营。推动“指导清单”进企业进车间,帮助企业快速准确判断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和主要风险点,增强企业行政合规意识,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潜在风险隐患通过行政合规指导风险提示书等方式,让企业从“不知道如何判断是否违法违规”到“懂得判断并知道如何改进和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着眼事前预警防控、事中评估整改、事后修复巩固三个环节,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 47.落实“涉诉双免保”机制,推进善意文明执行

    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深化“365”全流程无纸化执行模式改革,确保各类执行事务及时妥善处理,续封续保、解封解冻等工作高效顺畅办结。加强和规范财产保全工作,推广“涉诉双免保”机制,尽量采取对企业正常经营影响较小的保全措施。对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以达成和解协议、“活封”“活扣”等方式“放水养鱼”、实现双赢。(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读:

    强化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坚持比例原则,避免机械办案、过度执行,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扩大“涉诉双免保”适用范围,对纳入优质企业“白名单”的被申请企业,由银行提供保全担保,免于采取实体保全措施。完善保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保全工作指引,强化“活查封”“活扣押”“活冻结”等执行措施运用,有效解决随意保全、超标的保全、换保不及时等问题,尽可能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快财产处置,推行“一次性有效调查”“一次性确定参考价”,提高司法拍卖质量和效率,确保有财产拍卖案件尽早执结。加强执行和解程序适用,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完善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和守信激励机制,通过开具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 48.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

    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发挥破产救治功能,通过预重整、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实现涅槃重生。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解决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涉税事项等难点堵点问题,探索综合治理企业困境的方法措施。创新办理破产工作机制,支持和便利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推进“执转破”、类个人破产、打击逃废债等工作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读:

    充分发挥破产审理职能,深入总结破产审理经验,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让法院成为“生病企业”的医院目标,对虽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具有运营价值的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开展破产和解、重整、重组,有效利用各种资源,使企业恢复生机;对救治无效或者其他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加快破产清算、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实现市场出清。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最大限度简化破产流程,充分利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控成果和变价处置机制,减少重复劳动和费用支出,最大限度控制破产成本。健全政府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置模式。以非法人组织等商事主体为主,深入开展“类个人破产”改革,推动“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获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重新创业的机会。

  • 49.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应用

    加大对涉外经贸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员做到需办尽办。(牵头单位:市外事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

    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本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所作的一项多边签证安排。旅行卡有效期为5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凭旅行卡和与旅行卡相关联的有效护照,可多次入出16个经济体,分别是: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印尼、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鲁、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和俄罗斯(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并享受“快速通关”便利,每次入境可在有关经济体停留60天至90天不等。

    企业可登录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官网(网址:wb.nantong.gov.cn),点击进入“公共服务—出国境服务—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栏,下载相关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办企业负责为本单位人员提出申请并进行诚信承诺,由其单位注册地县(市区)初审同意后,再报市外办审核(市属企业申请人按因公出国管理审批程序,报市外办审核)。市外办审核同意后报外交部领事司。外交部领事司审核同意后向其他经济体提交申请。其他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外交部领事司制卡并下发到市外办。

    县(市、区)APEC卡申办咨询及初审电话:海安市0513-88812949、如皋市0513-87690016、如东县0513-84512186、启东市0513-83346678、崇川区0513-55081269、通州区0513-86513495、海门区0513-8222030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0513-83313538、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0513-89196827、通州湾示范区0513-81680486;市外办审核咨询电话:0513-85099959。

    特别提醒:如发现申请企业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假借公司名义为他人办理APEC卡,以及买卖APEC卡等严重失信行为,市外办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APEC卡申请,并将企业的失信记录报市信用办备案,在南通信用网“信用黑榜”曝光公示,以及注销相关旅行卡。

  • 50.助力企业用好RCEP规则

    引导企业积极使用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针对性培训和对企服务指导,助力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规则,降低企业跨境贸易成本。组织企业参加RCEP国家境外展会,办好“南通名品海外行”系列展,对参展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参展补助,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万元,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5个国家签订,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关税的影响变化主要在我国与日本。此前我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已签署过双边自贸协定,而日本是区域内唯一没有同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所以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此次RCEP的最大亮点。日本在对我国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已经零关税的前提下,重点增加对农产品、食品、服装和化学制品的关税减让,涉及灯油、轻质石油、生物质燃料、毛皮皮革、革制品、丝织品、纤维制品、部分非铁金属等。原先面临日本征收4.4%~13.4%关税的服装产品,在RCEP框架下将逐步下调,分别在第11年和第16年下降至零。

    原产地规则,也称“货物原产地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

    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申请人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平台网址为http://fta.mofcom.gov.cn/index.shtml),在首页“协定税率”模块,选择“原产地”、“目的地”、“商品编码”,查询出口货物的具体享惠情况。2022年,江苏省贸促会推出一站式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FTA智慧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除了关税查询功能,还根据RCEP协定特点推出关税筹划等智能查询功能,南通企业可登录南通市商务局、南通国际商会官网主页悬浮窗找到平台链接。

    具备RCEP原产资格的货物可以向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南通市的签证机构有南通海关和南通市贸促会。南通贸促会将延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66条举措:在出证认证中心窗口推行“预约制”,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业务采取“预审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到即办”,企业自助打印一体机实现24小时打证服务,实现在线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在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境外展会方面,为鼓励企业开拓RCEP国家市场,结合我市产业情况,优选7场RCEP国家境外国际性展会列入2023年全市重点境外国际展会目录,对市区企业参展给予不超过2万元参展补助,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每个展会最多支持2个展位。办好“南通名品海外行”活动,其系列展会的组织、特装和宣传等公共费用由市级统一承担。申报方式:每年一季度由企业向所在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上年度参展补贴。申报材料包括:与展方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展位确认文件、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和银行付款凭证、参展现场照片、参展期间企业参展人员出入境记录佐证材料及其社保证明等。

  • 51.构建跨境电商发展“生态圈”

    打响南通跨境电商选品博览会品牌,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协同推进模式,壮大崇川外贸中心、叠石桥国际家纺城等市级跨境电商集聚区和驻外产业园等跨境电商专题园区,加快招引各类卖家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商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于2023年5月11-13日举办2023中国跨境电商选品博览会,省内参展企业享受省商务厅对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的支持政策,展后由省贸促中心统一申报参展补贴。按照“一区多园”布局,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在各县(市、区)的全覆盖,发挥好驻外产业园的人才培育作用。依托家纺家居、电动工具、劳护用品、体育用品等产业优势,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协同推进模式。提升外贸中心、叠石桥家纺城等跨境电商集聚区的集聚程度,健全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完善南通跨境电商生态圈。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服务商的招引力度,支持头部资源向南通转移,扩大南通对外影响力。

  • 52.加大企业跨境收支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资本项目收入使用便利化业务量提质增效,力争2023年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企业家数、收支总量较去年增长超40%;指导银行加大跨境人民币“三降一优”力度,提升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效率。(牵头单位: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主要包括: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可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超12个月或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分摊业务直接在试点银行审核办理等更加便利的措施。

    资本项目收入使用便利化是指:符合条件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应为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1)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2)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符合前款条件的企业,由银行自行评估后纳入本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范畴。

    经办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2)上年度执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B类(不含B-)及以上(如有);(3)具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三降一优”金融综合服务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降低业务办理时间。指导银行大幅降低优质可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时间。二是降低跨境汇款费用。指导银行降低优质可信企业跨境人民币付款业务手续费及邮电费减免。三是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向企业发放较长期限、循环人民币贸易融资,解决贸易融资需短期内频繁审批、准备大量资料、交易和时间成本过高的问题;四是优先信贷支持。列入跨境人民币优质可信企业名单内后,可给企业在银行增信,提升信贷可获得性。

    加大企业跨境收支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聚焦市场期盼,紧扣市场主体诉求,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便利化收支业务范围,督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使用便利化业务,加快落地“三降一优”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推动政策红利加速释放。二是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指导银行按照“应享尽享、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突出重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外资、外贸企业。三是深化宣传培训和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对银行的调研走访、问卷调查和检查督导,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 53.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项行动

    全辖外汇衍生品签约口径套保率突破30%,增强企业抗汇率风险能力,减少汇兑损失;在落实落细外汇衍生品首办户奖励政策基础上,积极推动政府资金风险补偿,对企业办理外汇套保业务给予保证金减免优惠。(牵头单位: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持续推进南通市汇率避险服务扩面增量,2023年全年南通市签约口径外汇套保比率力争突破30%,签约口径外汇套保比率=对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签约额÷(对客即期结售汇金额+对客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签约额);延续2022年奖补政策,联合南通市商务局对2023年首次在南通地区银行办理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业务的南通市区企业实施奖补;积极推动政府资金风险补偿机制下,引入第三方担保,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外汇套保业务减免保证金。

  • 54.支持银行更好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

    新增2-3家银行接入市场采购管理平台,便利企业通过平台办理网上收结汇业务;加强与中信保联动,助力外贸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人行南通中心支行)

    解读:

    外汇局南通市中心支局积极助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2022年指导3家银行接入叠石桥市场采购管理平台,市场采购企业可通过平台办理市场采购收结汇业务。2023年将继续指导2-3家银行接入市场采购管理平台,提高企业收款效率。

    外汇局南通市中心支局不断强化与中信保联动,加大政策宣传,指导银行加强与中信保合作,加快金融创新,形成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合力。

  • 55.施行船舶违规搭靠外轮“首违不罚”

    采用批评教育、约谈涉事企业等方式,探索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南通边检站、如皋边检站、如东边检站、启东边检站)

    解读:

    为深入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彰显边检柔性执法温度,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公安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贯彻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不罚”相关要求,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制定了《江苏边检行政执法领域“初次违法可不罚”清单》(正式发布后予以实施)。(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初次实施《清单》中所列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边检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初次违法”是指,在一个计次周期(2年)内,初次实施《清单》所列的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的行为。若在违法行为发生前2年内实施过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能按照“初次”处理。(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出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尽快改正并向边检机关提交改正情况说明和防止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承诺,符合《清单》所列情形的,边检机关可以不予行政处罚。(4)口岸运营单位、交通运输工具负责单位、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等经营主体应积极履行自管、协管义务,持续加强对所属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尊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口岸安全和出入境管理秩序。

    关于船舶违规搭靠外轮的情形主要有2类,分别是:(1)持用过期搭靠外国船舶许可搭靠外国船舶;(2)中国籍船舶未办理搭靠外国船舶许可搭靠外国船舶。

    持用过期搭靠外国船舶许可搭靠外国船舶适用条件:(1)临时船舶搭靠外国船舶许可过期未超过1日、长期船舶搭靠外轮许可过期未超过10日(搭靠事由为安全护航、环保作业、卫生防疫、企业经营等正常生产作业需要的不受上述时限限制);(2)搭靠期间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生无关人员和物品上下外国船舶。

    中国籍船舶未办理搭靠外国船舶许可搭靠外国船舶适用条件:(1)搭靠事由为安全护航、环保作业、卫生防疫、企业经营等正常生产作业需要;(2)搭靠期间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生无关人员和物品上下外国船舶。

  • 56.实施新造船舶“试航即出境”

    进一步优化试航流程,探索实现新造船舶满足条件下试航结束即可直接交付出境,无需再返回港口重新办理通关手续,为造船企业节约经济成本。(牵头单位:南通边检站,责任单位:如皋边检站,如东边检站,启东边检站)

    解读:

    新造船舶“试航即出境”政策,就是指为具备交付条件的新造船舶或维修完成的船舶在试航前“一次性办结”出境边防检查手续,允许船舶试航成功后不必再回码头直接出境。

    适用企业、船舶:南通水运口岸辖区的造船、修船企业,新造或完成维修国际航行船舶均适用。

    办理途径:符合政策的船舶可按照正常的出境手续办理流程,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船舶资料信息、总申报单、船员名单、随船试航人员名单,以及为随船试航人员办理上下外国船舶许可证件(网上办理方式:国家移民管理局边检行政许可网上窗口),以上手续和许可均可通过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

  • 57.推进“铁路快通”报关模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海关通过对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实现对铁路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无需运营企业另行申报并办理转关手续。全力保障中欧班列高效运行,提高铁路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畅通我市向西开放国际物流通道。(牵头单位:南通海关,责任单位: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管委会)

    解读:

    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模式可实现海关、铁路、运营企业数据互通,三方协作共同监管。运营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开展快通业务,通过集装箱国际联运信息平台录入货物舱单电子数据及出口快通申请,经由中国铁路货运电子电商系统向海关舱单管理铁路子系统发送快通申请并获取快通许可。海关对由铁路系统共享的铁路舱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放行、核销,实现对铁路列车所载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货物发车到达边境口岸后将不需要口岸海关做转关核销即可直接放行。该模式将原先在口岸海关进行数据匹配改为在发站时提前进行数据匹配,有效避免了列车在口岸积压,大幅提升了口岸的通关速度。

  • 58.提供个性化引航服务

    根据长江航道条件,放大船舶吃水,放宽夜航时间,减少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航运效率。拓宽沿海引航服务范围,成立高等级攻坚团队,主动对接重点企业,对特种装备运输、重大海工产品引航、LNG船舶夜航等一系列超吃水、超尺度船舶及复杂环境下的引航需求,进行技术攻关,助力企业重大项目、重要订单顺利交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引航站)

    解读:

    (1)缩短引航受理时间。对有特殊引航需求的船舶引航受理时间由原来提前48小时缩短到提前24小时,最晚申请时间延长至20:00,对电煤、液化气等重点民生领域船舶,只要天气海况许可,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安排。

    (2)简化引航申请手续。引航申请通过邮件、智慧港航APP等线上流程进行审核并及时予以回复;如遇抢险、救助、急救等特殊情况时,船方或代理人可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随时申请引航。

    (3)提升引航服务质量。主动对接特种装备运输、重点海工产品制造等港航企业的引航需求,成立高等级引航攻关团队,进行技术攻关,做到一企一策、一船一案,助力重大项目落地投产、重要订单顺利交付;

    (4)加强夜航服务能力。对有夜间引航需求的集装箱班轮、电煤船、LNG船等,根据水文、潮汐、气象、航道、交通流、导助航设施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引航方案,充分发挥航道通航能力,确保船舶进出港、靠离泊安全,提升港口竞争力。

  • 59.开展多层级、多形式政企对接活动

    定期召开高层级政企座谈会,以更直接、暖心的方式促进企业与市领导交流,进一步倾听企业呼声,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市各经济主管部门适时组织企业家沙龙,倾听解答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具体问题,让企业在高质高效服务中拥有更多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联)

    解读:

    为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市工信局主动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园区、乡镇街道以及在外通商、重点产业,分层分行业推动建立“政企直通”微信工作群,创新优化服务举措,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利用南通政企交流群等各类线上平台,以及“企业服务月”等线下渠道,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服务企业“五个一”常态化工作机制,市经济主管部门将围绕优势产业链、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分类,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家沙龙活动,鼓励企业家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收集解答企业发展难题,着力提升企业的参与度、获得感和归属感。

  • 60.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

    发挥农业、工业、建筑业等八个重点经济专班专业化作用,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准确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真实情况和诉求,对企业开展个性化指导。畅通企业诉求受理渠道,开通企业服务热线,收集交办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问题诉求。加强协调联动,梳理、交办、跟踪、督办企业诉求,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夯实全闭环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

    去年,全市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加强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分层走访、市县镇三级联动,常态化、专班化开展企业走访调研,访企问需、集中力量,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工信局(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建立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通过媒体、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企业服务热线,收集各类市场主体问题诉求,同时建立线上线下分级交办流程,持续收集、跟踪、交办、督办涉企诉求事项。

    今年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做好服务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的通知》(通办〔2023〕44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将牢牢把握服务主线,会同各部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力求服务实效。一是全面落实“收集-处理-解决-反馈”闭环服务机制及首问负责制,收到问题及时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转交问题做到全流程跟踪,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二是持续夯实专班化服务机制,各行业专班结合常态化调研走访,对企业诉求进行精准梳理归类,聚焦背后的共性、焦点、根源问题,有的放矢研究解决方案。三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上门直送、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向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多项延伸服务。

  • 61.加强创业兴业正能量宣传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对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及创业群体的正面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荣誉感、获得感。持续开展“张謇杯”杰出企业家评选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家赓续传承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

    2016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决定,将每年5月23日确定为“南通企业家日”,在全国率先以法定形式形成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发展成长的制度性安排。利用“南通企业家日”这一制度性安排,市工信局先后牵头组织举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制造业发展大会、2022年度“5?23南通企业家日”线上论坛等活动,并牵头开展“张謇杯”杰出企业家等评选表彰活动,有力激发广大企业家争先创优、拼搏奉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展“张謇杯”杰出企业家、杰出通商或优秀企业等评选表彰活动并大力宣传,强化典型引领示范,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企业家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彰显企业家群体在“南通企业家日”活动中主体作用,有力激发企业家创业创新热情和示范带动作用。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工信局将继续牵头组织开展好“张謇杯”杰出企业家等系列评选活动,并牵头组织举办2023年度“5?23南通企业家日”电视访谈活动,持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 62.持续强化平台聚才功能

    与国内知名载体运营商合作,建设青年人才双社区,构建涵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完整创业孵化链条,为入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孵化服务。引导科创人才资源向南通集聚,探索开发南通市人才服务云平台,集业务办理、申报、审核、拨付为一体,提高线上线下人才服务信息和部门政务信息之间的流转效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人才发展集团)

    解读:

    依托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建立南通国际青年人才港,借助南通创新区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生活配套,将其作为各县(市、区)在南通主城区的“人才飞地”,通过人才政策引导、要素资源配套,加速导入优质科创项目,加快集聚各类青年人才,不断提升创新区的区域能级和运营质效。人才港定位为南通青年人才集聚地、科创企业聚集谷、高端海外人才回国第1站,和南通人才飞地。探索开发南通市人才服务云平台,将人才类的业务办理、申报、审核、拨付进行集成整合,提高线上线下人才服务信息和部门政务信息之间的流转效率。

  • 63.线上线下发力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机制

    深化“暖企行动”服务专员制度,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岗位发布对接、用工指导等全过程、全周期服务。打造全媒体引才矩阵,将线下校园招聘、线上网络招聘、常态化直播招聘有机结合。着力深化人才政策宣传,积极探索嵌入式、定制式、精准式的人才服务模式。全年组织各类现场招聘活动200场,适时组织企业赴外开展引才活动80场,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

    为配合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相关工作,开展用工服务保障,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于1月13日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用工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就〔2023〕3号)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实施细则中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企业招聘补贴及春节返岗补贴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发放标准、申报资料、申报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细则均出台了申报指南,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了宣传,全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各项补贴均在有序受理申报过程中。人社局将扩大2023年“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影响力,畅通用工市场对接渠道,持续深化劳务协作,指导各地加密与劳务基地交流,分类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保障企业用工,拿出更实更细更精准举措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同时,人社局将密切跟踪稳岗留工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好相关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拟于全年组织各类现场招聘活动200场,其中紧扣我市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甄选优质岗位,结合高校专业特点,组团赴外开展政策宣讲及校园引才活动不少于80场;依托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120场。

    联系部门: 市人社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59000171、59000119

  • 64.“量身定制”促就业,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深化产教融合成果,全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8.5万人次。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供给,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1.2万人次。加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数字技能人才培训0.8万人次。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年培训不少于0.8万人次。突出各类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

    具体做法: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25号)要求,按规定落实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岗位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的补贴,不断促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

    适用范围:①市区企业职工;②市区就业重点群体。

    办理方式: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按照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申办路径: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对应模块)

  • 65.实施在通就业群体关怀行动

    按照“城市人口导入”和“住房优惠政策”相结合的思路,细化落实“3+2”青年人才津补贴政策,将青年人才生活津补贴享受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以真金白银吸引青年人才加速集聚,强化政策虹吸效应。优化“青年人才驿站”功能,对异地来通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申请入住服务,切实解决就业过渡期的住宿难题,打造集短期住宿、互动交流、职业教育、信息获取、学习成长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青春邀约?缘来有你”等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面向广大适龄企业青年高频度开展婚恋教育、互动交友系列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大力推动子女爱心托育托管服务、职工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对一线职工的关怀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解读:

    按照“城市人口导入”和“住房优惠政策”相结合的思路,细化落实“3+2”青年人才津补贴政策,将青年人才生活津补贴享受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以真金白银吸引青年人才加速集聚,强化政策虹吸效应。优化“青年人才驿站”功能,对异地来通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申请入住服务,切实解决就业过渡期的住宿难题,打造集短期住宿、互动交流、职业教育、信息获取、学习成长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对在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符合享受青年人才津贴(补贴)条件的,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1)延长补贴期限。明确在原人才新政3.0青年人才可享受三年生活津补贴的基础上,延长两年津补贴享受期,加起来就是5年政策红利期。延长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

    (2)支持购房安居。对延长补贴期明确了前置条件,即:需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购房次月起,按规定仍在市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延长期的津补贴。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本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窗口全年开放。

    受理部门:市人才发展集团。

    咨询电话:83501398。

    开展“青春邀约?缘来有你”等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面向广大适龄企业青年高频度开展婚恋教育、互动交友系列活动:南通市总工会坚持把青年职工联谊交友服务作为职工关爱的重要内容,构建“恋爱、婚姻、家庭”一体化服务体系,持续打造“最美的季节遇见最美的你”交友品牌,有效化解青年职工婚恋难、优秀女性尤其难的实际,助力青年人才扎根南通。一是突出深度融合,搭建数字服务新平台。推动职工联谊交友服务融入“通工惠”数字化平台建设,自主开发联谊交友小程序,线上线下互融互通,实现“线上意向交友、线下工会组织”的双向融合。把职工联谊交友服务与建会入会、普惠工作相结合,通过项目化运作,从提供从信息认证到恋人匹配,从形象塑造到心理疏导,从集体婚礼到婚姻咨询全链条的联谊交友服务。二是突出精准服务,打造联谊交友新品牌。深入基层开展青年职工择偶预期、性格情绪、婚姻家庭等调研测评分析,结合新时期职工社交、工作、生活特点,多维度、精准化掌握青年职工实际需求。全年全市开展青年职工联谊交友不少于50场。三是突出横向协同,提升多元服务新水平。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职工联谊交友服务的有效途径,加强与民政、团委、妇联等群团部门沟通协作,发挥相关领域劳模、专家的资源优势,实施职工关爱公益伙伴纽带计划、联谊交友贴心服务等,吸引公信力强、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爱心商家共同参与职工联谊交友服务,形成多元共赢工作局面。讲好婚恋故事,举办线上职工婚恋“云课堂”、最美职工事迹宣讲等活动,倡导文明理性的婚恋观、家庭观,延伸工会服务触角,为职工幸福生活加油。

    定期组织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根据《南通市总工会一线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通工办〔2019〕52号)、《南通工会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通工办〔2023〕24号)相关要求,各级工会广泛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疗休养活动一般安排在4~11月期间,每期活动时间为3-4天(含报到和返程)。疗休养活动地点一般在全省各级工人疗养院、省市总工会命名的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以及其他适宜开展疗休养活动的阵地开展。疗休养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会员(含农民工),优先考虑企事业单位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职工、苦脏累险岗位职工、单位优秀职工、技术工人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职工,其中技术工人比例不少于20%。各级工会可根据本级工会财务能力,为职工疗休养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可采取全额承担、分摊负担等方式。南通市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委托江苏省工人南通疗养院具体承办,为参加疗休养的职工提供菜单式服务,经费由市总工会全额承担,不向基层单位和职工个人收取费用。各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和市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负责疗休养对象推荐。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可根据企业和职工需求,自行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

    大力推动子女爱心托育托管服务:调动整合爱心企业、社会组织、职工志愿者及各界力量,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的方式,推进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建设,逐步形成工会组织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多方联动的爱心托管服务机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独立或联合专业机构办班的形式,为职工子女提供0-3岁托育服务,作为政府托育活动的重要补充,切实帮助职工家庭解决子女无人照看的问题。

    大力推动职工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南通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广大职工群众对心理健康的实际需要,以实际行动关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与南通市心理学会合作,开展心理健康讲座送基层、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组织心理专家在职工服务中心值班开展个性化心理咨询辅导、为基层培训心理工作骨干等措施,大力推动实施职工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邀请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心理学会著名心理专家,送课到基层企事业单位,每年50场,由各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向南通市职工服务中心预约课程,职工服务中心对接协调后向基层送课。

    心理咨询热线,职工可在每天9:00至21:00,拨打免费心理咨询热线0513-85127885或18012209133,由专人负责接听,给予解答或指导。个性化心理咨询辅导,每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邀请1名心理专家在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轮值,为职工提供免费个性化心理咨询服务,职工可提前1个工作日拨打0513-59002655预约。

    加大对一线职工的关怀力度:2023年,南通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夏季安康“三送”活动,慰问高温一线作业人员1.5万人次;对4000名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给予每人400元补助;举办公益法律讲座100场;新建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80家,开展康乃馨志愿服务活动50场;借助“通工惠”线上服务平台,市县联动开展网上普惠活动,惠及职工30万人次。

  • 66.丰富企业职工文化生活

    统筹全市各专业院团利用送戏下基层平台,组织进企演出不少于50场。创作一批反映企业火热生活的文艺作品,举办首届南通市戏剧文学创作大赛,组织创作人员深入工厂采风。广泛开展“濠滨夏夜”“天乐之夏”、公益电影放映等文体活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职工书屋”“网上书屋”,丰富职工文娱生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

    统筹全市各专业院团利用送戏下基层平台,组织进企演出不少于50场。创作一批反映企业火热生活的文艺作品,举办首届南通市戏剧文学创作大赛,组织创作人员深入工厂采风: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推动南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践行“四敢精神”,丰富企业职工文化生活,汇聚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力量,结合全市2023年“千戏下基层”活动,安排各县(市、区)所属国有专业文艺院团组织文艺精品进企业50场。整体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节点:第二季度末,完成演出场次的50%,10月底完成所有演出任务;

    节目标准:各演出院团主动对接,深入企业采风,创作一批反映企业火热生产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力作,每个院团新创作品不少于2个;

    场次安排:南通艺术剧院10场、海安市歌舞剧团6场、如皋市木偶艺术团6场、如东县少年杂技团6场、启东市(越剧团、评弹团、江海戏曲团)10场、通州歌舞团(通剧团)6场、海门山歌剧团6场,总计50场;

    宣传推广:各单位及时做好演出活动台账资料(含节目单、演出场次安排表、演出剧照等)的整理收集,在相关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

    广泛开展“濠滨夏夜”“天乐之夏”、公益电影放映等文体活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职工书屋”“网上书屋”,丰富职工文娱生活:全年开展“濠滨夏夜”“天乐之夏”、公益电影放映等文体活动100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在全市基层单位中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职工书屋”“网上书屋”示范点20家,营造读书学习、读书成才、读书成就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