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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三大法宝”对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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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强  发布时间:2021-08-02 16:01:03 打印 字号: | |

  在党史学习中重温“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这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我感觉到党的“三大法宝”对切实解决执行难有重要启示意义。

  统一战线启示:切实解决执行难,不能靠人民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要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这其实就是在执行中贯彻统一战线这一法宝的体现。

  对此,一是要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通过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让各地各有关部门克服“执行是法院的事情”等狭隘片面思想,把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主体从单一依靠法院转变为依靠多元的社会力量。二是要依靠政府支持、部门联动。要坚持通过行政机关联动协作解决执行难,如中院已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分别建立不动产、车辆网络查控专线。今后我们还要争取建成更多的查控专线来扩大统一战线。三是要发动社会参与。要在群众中挖掘线索推动执行,向社会公布执行线索举报电话,采取“悬赏执行”的方式,对提供重要线索推动执行工作的群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提高群众参与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武装斗争启示:对于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坚持斗争精神,采取强制措施。

贯穿百年党史,伟大斗争精神一脉赓续。毛主席曾讲到,中国革命以武装斗争为主要斗争形式,是由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点决定的。我们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坚持斗争精神、开展“武装斗争”,对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是由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决定的。

  对此,只有通过执行强制措施,才能够对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形成震慑。这些执行强制措施包括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搜查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我们在执行中要充分运用这些执行强制措施时也要讲究斗争策略,达到“法律用透、压力给够”的效果,让拒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在法律面前颤抖。 

  党的建设启示:党建赋能队建,整治违规执行,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回顾百年党史,不难发现党始终注重自身的建设。革命战争时期,正式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等加强党的建设,才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打下坚实组织基础。今天我们要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也要通过加强党建,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