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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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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26 11:05:58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推进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标对表2023年营商环境省评方案,精准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 6月25日下午,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民二庭庭长蒋馨叶主持会议。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了《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商业纠纷解决”与“办理破产”指标评价方案》的各项指标,着重解读了更新部分。蒋馨叶庭长通报了全市法院2023年1-5月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对照2023年省评方案,就上半年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汇报交流。两级法院并就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中需要协调和解决的工作困难与问题讨论充分,明确了完成节点和任务。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就做好下一阶段的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务必心中有数。当前营商环境考核指标随着市场变化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因此不能唯指标唯考核而不唯市场。心中有数,手中有策,方能行动有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既需要关注指标变化,又需要透过指标,坚持问题思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力争评价指标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二是务必破解推动。理念一新天地宽,面对老问题、硬骨头,务必要更新思维,转换思路,工作的开展应从传统的“指标推动”转换为“破解推动”,由表及里,直击问题根源,通过出真招、实招、狠招,逐一化解。三是务必注重基础。营商环境本质上就是法治环境,提升营商环境的根本措施就是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始终要抓好、抓实、抓强审判这一主责主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务必回应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今后工作中务必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信念,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心态,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参与感、体验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