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关爱成长
江阴法院“智慧云法庭——法治课堂”开讲,孩子们这样说……
2024年第16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3-29 10:55: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3月18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依托“智慧云法庭”平台,联合江阴市教育局开展“法育未来——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主题教育,江阴市初级中学约2000余名学生参加此次线上专题讲座。

刑庭庞宠法官从法院审理的几起涉未成年刑事案件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盗窃、故意伤害、性侵、校园霸凌、网络犯罪的成因和主要表现形式,并对同学们普及了法律小知识和自护自救方式,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法治修养,注重自我保护。

清晰直观的直播画面,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在广大学生中产生强烈的共鸣……

附:学生代表微感悟

郁涵臻:未成年人预防犯罪讲座让我深刻认识到预防犯罪的重要性。讲座中,老师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向我们展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我意识到,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不良诱惑。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这次讲座让我受益匪浅,我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陈品妤:今天我观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知晓了“未成年人”的身份不是“免死金牌”,不得抱有侥幸心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谨言慎行。我们作为青少年,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青少年必须时刻牢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远离犯罪。

徐雨薇:法治讲座让我受益匪浅,各种案例令人胆战心惊,线上线下均不能轻信他人;不点击陌生的网络链接;当陌生人以零食礼物诱惑你提供隐私照片、裸聊、个人信息时,应坚定拒绝,规避自身受害风险。如果已经受到伤害,要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等。防治讲座告诉我们,要时刻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赵泓涵: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因此,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然而,许多未成年人仍然控制不住自己,去触碰犯罪的边界。这样做只会自食其果,最终得不偿失。在花一样的年纪,犯下后悔终身的罪行。

在对待犯罪这件事上,我们不能松懈,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在灿烂的青春年华里,努力学习,提升自我,成就更美好的未来。

周卓言:通过这次观看法治视频直播,我逐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法治不仅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更为我们青少年提供了安全、公正的成长环境。学习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也让我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法治教育让我明白了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法治精神,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维权。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成为一个遵纪守法、有责任感的好公民。

邵钒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是我们最后且最坚强的后盾。人非生而知法,是靠后天的学习与认识。我们应当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遵守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从刚刚的讲座中,我们大家不难发现,有很多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也正是我们这一辈,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不碰法律底线,也不帮助他人犯罪。人生好比一件白衬衫,违法又好比一点洗不净的墨团。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前途、理想也将毁于这一点,那人生也将不再光明,每天只是无尽的后悔罢了。

通过这一次的讲座,我收获颇丰。我们应当爱护自己,遵纪守法,做一个优秀的中学生!

徐修荣:今天班会课上,我们观看了法治教育视频,主讲人为我们讲述了多位青少年误入歧途,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几个案例中,那些青少年们或是受他人蒙骗,或是主动跳入深渊;有的最后终于醒悟过来,而有的还没来得及悔恨,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知无畏”:不知道违反法律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也不畏惧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日常生活中的诱惑和危险也在增多,我们青少年自我辨识问题的能力较弱,容易成为坏人们的目标。因此,我们更应该擦亮双眼,进行自我保护和约束,不越雷池半步,共同迎接美好未来!

俞  扬:“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成”。法律既是治国安邦的章程,又是人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如今,法治社会的实现使得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国家和谐稳定,这无不体现了“法治”的正确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作为青少年,我们在享受法律保护下的美好生活,行使着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尊重别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我们要做到明法守法,更要做到知行合一。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转折与关键,是三观的构成与意志的建立阶段,外面的世界很大,但至暗却隐匿其中,网上有冲浪的自由,但其背后可能暗潮涌动。有人说:“通往圣洁之路由善行铺就”,但我认为,通往圣洁之路由法律守护。我们要擦净双眼,识清那一个个“镜花水月”背后的黑暗,动起身来,远离那片将人拖入深渊的泥沼。

(江阴法院关工委供稿)

 

 

 


 
责任编辑:中院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