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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两级法院设立运行“办不成事”反映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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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2 16:48:19 打印 字号: | |

4月2日,无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无锡两级法院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情况。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缪凌、副庭长诸佳英出席发布会。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无锡电视台、无锡教育电视台、阿福聊斋、无锡日报、江南晚报和无锡新闻频率等记者参加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无锡法院聚焦群众满意度,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运行“办不成事”反映专窗,专窗设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坐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质量、更高效率、更有温度的诉讼服务,全面增强群众诉讼的“用户体验”。    

  通过该反映专窗的设立,在两级法院内形成“受理、分流、办理、反馈、归档、评查、通报”的完整闭环,推动从“办成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拓展。 

  一、专窗业务受理范围 

  “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对外提供以下程序性诉讼服务事项: 

  法律咨询:解答来访人有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提供对外公开的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查询和人民法院指引信息。 

  案件查询:提供立案、调解、保全、鉴定、送达、结案、执行等事项进展查询以及合议庭组成、开庭日期等信息查询服务。 

  约见法官:来访人要求会见法官的,及时与法官联系并安排会见;因工作原因不能即时会见的,为来访人预约会见时间。 

  材料收转:为来访人收转申请立案、保全、鉴定、调解、阅卷或申请司法救助等诉讼材料。 

  其他服务: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

  二、专窗工作流程 

  受理登记:全市法院“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将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指导其填写反映事项登记表,确保群众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记录和处理。 

  研判分流: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专窗工作人员进行迅速研判,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则在当日、最晚次日交办至相关责任部门。立审执部门负责人为“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受理事项的办理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群众反映事项的办理,确保问题得到实质解决。 

限期反馈:承办部门在接收反映事项后,严格按照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同时向专窗报告办理过程及结果,确保事项办理的公正与效率。 

办结归档:符合办结条件的反映事项,将及时予以结案,并整理归档,形成对办事流程的闭环管理。 

  三、推进措施 

  建立工作机构:全市法院建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立审执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办不成事”反映专窗的各项具体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各基层法院每月上报台账,中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对专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查通报,梳理“办不成事”出现的原因,制定相应解决办法,形成“办不成事”资料库,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同类问题解决效率,避免重复出现。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确保工作实效:把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作为日常工作的首要目标,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办理好群众反映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全面提升“办不成事”反映专窗的工作实效,切实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来源:中院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