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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套!法拍房用上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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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1:00:28 打印 字号: | |

“今天很激动,没想到法拍房也可以用上公积金贷款,而且在法院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办理流程非常简便快捷,我如愿以偿买到了心仪的法拍房并拿到了不动产权利证书。”市民鹿先生开心地说。

这是滨湖法院首次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并成功办理的案例,也是无锡地区的首个成功案例。

日前,江苏高院、省住建厅、人行江苏分行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对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滨湖法院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创新机制,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建行无锡分行及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等单位,共同梳理法拍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行无锡分行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审批系统的改造升级。

此后,法院积极寻找合适的拍卖标的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而市民鹿先生条件符合,成为全市首位法拍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益者,3月26日不动产拍卖成交,3月29日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成功拿到了不动产权利证书。

此举不仅可以使买受人享受到利率低于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降低买受人的资金筹措压力和竞买成本;也拓宽了司法拍卖参与者的范围,提升了司法拍卖的关注度和成交率,有利于快速实现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债权人的胜诉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来源:滨湖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