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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24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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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6 19:04:3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6日~17日,江阴法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场景一:4月16日上午,江阴法院召开江阴市罪错未成年人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妇联、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江阴法院党组成员蔡林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介绍了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围绕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各部门联络机制等内容,进行交流探讨,对“抓前端、治未病”形成共识。

会上,江阴法院、江阴检察院对共同起草的《江阴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意见》《江阴市涉未案件家庭教育分级指导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举行会签仪式。“两个意见”聚焦落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旨在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推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场景二:4月16日下午,来自江阴实验中学的200余名学生走进江阴法院参加“行走的思政课”教学活动。同学们先是旁听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庞宠向同学们介绍了法院的职能,讲解了法庭设置和法徽、法槌、法袍的象征意义,通过近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教导同学们提高对知法、懂法、守法重要性的认识,并对同学们感兴趣的问题一一解答。

为构建“院校联动 德法同行”的合作育人机制,强化家庭、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被江阴实验中学受聘为“爱心副校长”的江阴法院关工委副主任黄东为该校同学们带来一场法治教育微讲座,通过精彩的互动,引导同学们从不同角度理解“法律”二字的真正内涵。

场景三:4月16日,江阴法院周庄法庭陈教智庭长来到一离婚案件当事人俞某的家中。在俞某与葛某的离婚案件中,女方葛某身体残疾,双方生育的女儿小俞也患有疾病,考虑到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会给小俞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法庭在处理该起案件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重点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仅在处理案件时听取小俞的情感需求及意见,并在判决不准许离婚的当日,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为小俞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场景四:为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人际关系,珍惜友情,理性对待感情,4月17日下午,江阴法院会同教育局开展“少年正青春 交友需谨慎”的主题教育,由江阴法院法官陈梦通过“智慧云法庭”进行宣讲,江阴市实验中学、江阴市一中初中部75个班级计3000余名学生参加线上专题讲座。

陈梦法官首先以刑事案件审理流程作为切入点,帮助同学们了解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再通过一个个案例讲述刑事犯罪的严重危害,最后还为同学们普及自护自救的方法。讲座聚焦于青春期的友情及异性交往等主题,为同学们打开心灵的窗户,让同学们学会与友情共舞,与爱情理性相处。

(江阴法院关工委供稿)


 
责任编辑:中院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