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监督信息
水利监督工作简报2024年第4期(总第61期)
 
2024-04-11 10:30  
 
   

【部委动态】

水利部党组研究部署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4月1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部领导王道席、刘伟平、陈敏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水平,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管住为王。要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断夯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织密织牢监管网络。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重点攻坚与总体提升相结合,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持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达标建设,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和安全监管效能,全面提高“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水平。

水利部召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

3月15日,水利部召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部署2024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重点工作任务。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部直属单位2024年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分类全面推进。水利部组织对部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直管工程检查抽查。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局,江苏、安徽、湖南省水利厅和宁波市水利局作交流发言。

长江委、黄委、淮委安排部署直管工程监督检查

根据《水利部2024年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长江委、黄委、淮委分别印发了《2024年直管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长江委开展查前培训,组织3批次、19人次,分别对陆水水库、丹江口水库、王甫洲水库、小漩水库和潘口水库开展检查。黄委以线上形式举办2024年直管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班,组织6批次、27人次,对委直管的2座水库、8座水闸、38段堤防、58处河道整治工程进行了检查;淮委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直管水利工程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截至3月底,淮委直管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完成率70%,重点抽查完成率28%。

长江委、黄委、淮委、珠江委、松辽委召开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月,长江委、黄委、淮委、珠江委、松辽委分别召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水利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分析和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抓好抓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直属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阶段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

长江委、黄委、海委印发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月,长江委、黄委、海委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工程运行安全保障;强化风险预防管控,实行隐患动态清零,促进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要求所属各级各单位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力有效开展。

黄委部署直管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公示工作

3月26日,黄委印发《关于做好直管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公示工作的通知》,部署实施黄委直管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为黄委负责管理的堤防、河道整治、水闸、淤地坝等运行水利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设施,逐项(段)工程明确工程安全运行的水管单位责任人、工程管理责任人、工程巡查责任人,进一步压紧压实直管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切实提高直管工程监督效能。

长江委、珠江委、太湖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

排查整治及警示教育培训

3月20日至26日,长江委对陆管局、网信中心、服务中心、长江医院、长江科学院和长江水电集团的消防除患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3月14日,珠江委印发《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委属各单位围绕职工食堂、出租物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3月12日,太湖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培训,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真实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消防安全培训,深刻剖析火灾的发生原因。

海委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安全检查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依据《海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海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海委制定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关要求,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效。

松辽委加强库区及涉冰涉水作业安全管理

3月21日,松辽委印发《关于开展“六项机制”落实和库区安全管理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检视、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辨识危险源,科学评价风险等级,深入排查隐患。同时成立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太湖局举办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教学培训班

3月26日至28日,太湖局在江苏盐城举办2024年太湖流域片第十一期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教学培训班,进一步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太湖流域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地方实践】

江西省副省长卢小青督导

水利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3月4日,江西省副省长卢小青以“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在樟树市、上高县督导水利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详细了解建设进展、资金筹措、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等情况。卢小青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立足防早汛、防大汛,从早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准备。要狠抓关键环节防御措施落实,严格落实水库、在建工程等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抢在主汛期之前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坚决打赢水旱灾害防御硬仗。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施工,规范管理,强化项目要素服务保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守住水安全底线。

河北召开2024年全省水利监督工作会议

3月26日,河北省水利厅召开2024年全省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水利监督工作成效,分析新阶段水利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水利监督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省水利监督工作要聚焦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大力推动“六项机制”建设,年底前厅直单位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持续开展综合监督和质量监督,着力提升监督队伍能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推进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江苏有序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月,江苏省水利厅组织对全省154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年度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公开摇号随机抽取现场核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10项安全规范”“10项排查整改”体制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现场核查,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江西、云南有序开展各项水利监督检查工作

3月,江西省水利厅派出7个督查组30余人次,聚焦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工程水毁修复,防汛监测设施等防汛重点领域,对30个县(市、区)119处工程(项目)开展现场督查;组织开展2024年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截至目前已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项目开展检查。云南省水利厅派出检查组对石屏灌区工程、江城县热水河水库工程、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等6项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稽察,对曲靖市、红河州、文山州开展2批次农村供水保障举报投诉核实暗访。

山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3月11日,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实际增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农村饮水安全、调水安全和消防安全等6项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内容,构建形成“8(八大行动)+4(四项整治)+6(六项水利重点领域)”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体系,细化分解73项重点工作,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

广西开展2024年第1批次稽察工作

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广西水利厅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首轮水利项目稽察工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贵港、玉林、来宾等正在实施的4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稽察,涉及地市5个,工程合同金额约104亿元。本轮稽察对有关项目的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深查实查,对项目主管部门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履职检查。针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

海南召开2024年全省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

3月5日下午,海南省水务厅召开2024年全省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传达了顾刚副省长对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国“两会”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全省水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重庆召开2024年水利监督工作片区会

3月中旬,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2024年水利监督工作片区会,会议通报了参会区县2023年水利综合监督、安全生产、稽察、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水利监督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指出,要认真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加大处罚力度;做好水利稽察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云南举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指导意见宣贯培训班

为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于3月22日,联合举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宣贯培训班。

陕西水利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月,陕西省水利厅召开厅安委会扩大会议,印发《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派出3个督导帮扶组,采取抽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市、厅属单位和省属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帮扶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查密防水利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新疆水利厅召开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

3月26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全区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总结 2023年水利监督工作成效,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24年水利监督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全力以赴抓好2024年水利监督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落实,全区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2026年底前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统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

【典型案例】

优化举措  强化监管

确保水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福建省水利厅全面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项目投资强度大幅增加,福建省水利厅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优化监管措施,切实解决好水利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推动预算执行与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资金安排更加有序。厅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按照“需求导向、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比学赶超”的原则,高位推动建立福建省水利项目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把项目库作为资金申请和安排的唯一入口,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宽进严出”的储备机制。所有项目从谋划阶段起即可入库,为“初始级”项目。随着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在系统内逐步提交完善各环节相关信息,直至前期工作完成达到标准,被审核确定为“成熟级”,方可成为资金安排的候选项目,切实形成“项目等资金”的良好态势,做到资金一经下达即可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运用信息技术,日常监管更加有效。充分利用福建水利“数字画像”系统,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实时录入省级水利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实现对省级以上水利资金拨付、支出的动态跟踪。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检索、可视化等技术,快速生成水利资金使用评价分析报告,为水利资金实时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形成“让数据发声、用数据说话”的监管新机制,有效提升日常资金监管效率。

三、坚持协同联动,专项监督更加有力。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省级以上水利资金检查,印发工作方案,通过县(市、区)自查、区域协调组抽查和专家监督检查等方式,对省级以上水利资金(不含移民资金)分解下达、资金拨付、实际支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对资金涉及的77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检查,抽查项目259个,共梳理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支出等问题196个。

四、强化结果运用,落实整改更加有据。及时梳理检查结果,形成资金自查情况表、抽查复核情况表、监督检查情况表以及资金检查问题清单等“三表一清单”,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检查通报,为各地后续整改工作提供依据、指明方向。对滞后明显、问题严重的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及相关项目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资金拨付、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相关项目视情况扣减资金,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回收统筹使用,确保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查、认、改、罚”闭环管理。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监督司 联系电话:010-63202225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ajtg@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