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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室职能

发布日期: 2022-11-17 访问量:0

市总工会机关内设8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督办、政务公开、会议组织、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以及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定调研课题、组织有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及市总工会确定的调研课题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及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工会对外宣传和联络;负责工会对外交流、港澳台工作。

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制定有关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的监督和审计;承办市总工会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部(基层工作部)

负责指导下辖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和市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指导下辖县(区)总工会,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总)工会和市级产业、系统工会的换届工作,协助市辖县(区)党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党工委和市有关部、委、办、局党组(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权益保障部

参与市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制度草案的拟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帮扶服务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工作;指导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四)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措施、制度草案的拟定;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市级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依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负责全国和省、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法律工作部

负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措施、制度草案的拟定;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负责市总工会信访工作;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

(六)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参与拟订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等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和网上工作规划;参与全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研究,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系统新闻舆论的管理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指导职工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县(区)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

(七)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措施、制度草案的拟定;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指导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建功立业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财务资产管理部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会财务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经费的收缴、管理及财政拨款经费的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工会经费的收支预决算;负责本级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宏观管理,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地方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负责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宏观指导。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宿迁市总工会行政编制为14人,另核行政附属编制1人。

领导职数: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3名,另设挂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名;正副部长(主任)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