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信息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1981年,国务院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国家专营。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对全国范围的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领导、全面经营管理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中国烟草总公司;2009年、2013年和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烟草专卖法》作出修订。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

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条例中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上述措施,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建立并形成巩固,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有力保障了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本级29个部门和专业公司,所属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33个(含大连、深圳),省级工业公司17个;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450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或营销部)2393家;卷烟工厂92家,烟机企业4家,打叶复烤企业23家;在16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38家;另有直属科研单位、醋纤等生产企业。目前,全国烟草行业职工总数约51万人,全国有58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250万烟农,烟草产业涉及2100多万人的直接就业,带动3300余万人间接就业。2023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5217亿元,同比增长5.6%,实现财政总额15028亿元,同比增长4.3%,全行业资产总额26174亿元、所有者权益22610亿元。

自改革开放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烟草行业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重要跨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积累了较为坚实的资金、技术、装备基础,科技创新和管理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中式卷烟品牌牢牢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经济效益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财政增收、稳定社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民族工业、保障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烟草行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思考谋划实践“三大课题”,在“十二五”收官之年首次实现工商税利总额和上缴国家财政“两个超万亿”。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烟草专卖局新一届党组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研究制定并有力实施行业高质量发展“1+6+2”政策体系和“十四五”规划,建设现代化烟草经济体系,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效能治理、造就高素质队伍,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挑战,经济指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烟草行业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中找准定位,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战略导向,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效能治理、造就高素质队伍,加快行业现代化建设,持续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烟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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