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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51247/2024-00179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4-09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徐政办发〔2024〕1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进美丽徐州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有效统筹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行稳致远、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徐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正式项目(6件)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1.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中心)

3.徐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市政府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3件)

4.徐州市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制定)(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5.徐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6.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调研项目(8件)

(一)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4件)

1.徐州市数据条例

2.徐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3.徐州市青年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4.徐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

(二)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4件)

1.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制定)

2.徐州市城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修改)

3.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

4.徐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修改)

此外,根据相关专题清理结果、专项整治等工作需要以及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需要废止和修改个别条款的立法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司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规章实施满3年,其他市政府规章实施满5年的,规章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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