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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4-15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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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措施全力促发展保民生的通知》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24〕14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民生必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法规要求。《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单列“就业服务”章节(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建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合理配备专业化、职业化工作力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公共服务”。

问题导向。当前,基层人社力量有所弱化,成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薄弱一环,影响了“保就业”“保民生”的服务效能。

二、制定过程

制定之前,围绕“上级有何新精神、外地有何新经验、基层有何新需求、下步如何寻求新突破”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过程中,瞄定“问题”,不务虚功,多方参考、汲取了省内外兄弟城市的有益经验做法。历经大半年,九易其稿,在人社系统内部多轮次征求意见,又在全市范围内两轮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提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主要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城乡一体、普惠共享、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目标分为三个维度:就业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就业服务能力更加优质;就业服务效果更加显著。每个维度均设置了一系列指标。主要内容体现了“四个聚焦”:

聚焦“就业优先”。落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服务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发展格局。完善公共投资带动就业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聚焦“服务供给”。加强就业失业调控和人力资源供需监测;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加强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等。

聚焦“基层平台”。从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培训考核等四个方面入手,夯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聚焦“高效模式”。推进标准化服务、加强智能化建设、提升便民化水平、提高市场化程度,全力打造高效就业公共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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